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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 題[問題] 學程是否可當 畢業學分的"一般選修"
發信站批踢踢實業 (Mon Jun 22 22:37:01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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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剛剛查修課檢視表
我發現學期(97-2)所修5學分的大陸研究學程(本身是學程也是通識課)
被系統歸在通識課程裡面
(我是法律系的 通識學分也已經滿了 且G2...是我領域內的學分)
我原本預計要將學程課當作一般選修學分的.
且需要早點領到畢業證書 (考試需要)
所以如果被當作是通識學分的話
可能會影響我領畢業證書的時點
課程 課 號
通識G2* 97 / 2 中共的政經社發展 341 11470
通識G2* 97 / 2 中國大陸法律發展 341 11590
我想請問我到底可不可以把這學程當作一般選修學分??
那如果可以的話 我在申請畢業證書時 要怎麼提出我畢業學分數已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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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12.204.27
※ 編輯: lllooovvveee 來自: 140.112.204.27 (06/22 2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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