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academ
標 題Re: [問題] 學費逾期未繳
發信站椰林風情 (Mon Feb 16 11:05:33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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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請至所屬教務單位填寫「延緩註冊申請書」經系主任核准後,
再將本單繳交所屬教務單位承辦貴系人員。
二、學雜費:
1.98年2/14-2/20日至---全國各地郵局繳費。
2.98年2月21日(含)以後【限特殊事由並另填寫
「學生報告書」經同意者】---至本校出納組繳費。
三、98年2月21日(含)以後延緩註冊者需持繳費單至註冊組,
俟承辦人員在繳費單背面蓋章並簽核日期後,再行繳納。
註冊組 敬覆
==> [email protected] (摳b最厲害) 提到:
> 因為某些因素導致我沒有在13號以前完成繳費
> 剛上網看了一下~~發現這樣要被退學!!
> 問了一下同學跟學長
> 他們說不會這麼嚴重
> 想請問一下相關的補救方式
> 還有假日學校的行政單位似乎也都沒有人
> 想打電話問一下也不行
> 希望能有好心人士能回答我
> 讓我安心一下
> 我真的不想這樣就被退學啊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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