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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 題Re: [問題] 經費審核標準
發信站椰林風情 (Thu Feb 12 14:54:05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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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學您好!謝謝您提出此問題,您所反映的問題我們非常重視,目前已與外文系系辦聯繫了解狀況中,
會盡速處理您所反映的問題。
課務組敬覆
==> [email protected] (忠於自己) 提到:
> ※ 引述《belleyyc (忠於自己)》之銘言:
> : ^^
> : 更正:35名。
> : 由於申請52名,只通過35名,造成系上必須將35名的經費做52人用。
> : 結果造成研究生的經費也只能以大學部報支。
> : 加上,系上有的老師並非帶一班用一個TA; 我碰到的老師帶了3班,
> : 只有一個TA名額,一個人得帶3班,卻只能報一名大學部的薪資。
> : 這實在非常不合理。想請問審核的標準為何?
> : 為什麼與頒布的教學助理實施準則不符?
> 都沒有人回答嗎?
> 這意思是要透過學校的建言系統反映才會受到重視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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