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elleyyc (忠於自己)
看板academ
標題Re: [問題] 經費審核標準
時間Wed Feb 11 21:43:25 2009
※ 引述《belleyyc (忠於自己)》之銘言:
: ※ 引述《belleyyc (忠於自己)》之銘言:
: : 我們系上申請了52名TA,結果只通過32名。
: ^^
: 更正:35名。
: 由於申請52名,只通過35名,造成系上必須將35名的經費做52人用。
: 結果造成研究生的經費也只能以大學部報支。
: 加上,系上有的老師並非帶一班用一個TA; 我碰到的老師帶了3班,
: 只有一個TA名額,一個人得帶3班,卻只能報一名大學部的薪資。
: 這實在非常不合理。想請問審核的標準為何?
: 為什麼與頒布的教學助理實施準則不符?
都沒有人回答嗎?
這意思是要透過學校的建言系統反映才會受到重視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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