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academ
標 題Re: [問題] 有關兼通識的課
發信站椰林風情 (Mon Dec 8 11:48:52 2008)
轉信站ptt!news.ntu!Palmarama
依學士班學生修讀輔系辦法第6條規定:
輔系學分應在本學系規定最低畢業學分數以外加修之。
故計入輔系的學分不可再列入通識的學分中。
註冊組 敬覆
==> [email protected] ((鯰川彥)~飛呀) 提到:
> 經濟學原理與實習 是一門兼通識的課
> 同時也是我 "輔系"的必修
> 我想問的是
> 我修了這門課(四學分)
> 也計入我修通識的學分中嗎?
--
☆ [Origin:椰林風情] [From: 140.112.161.48] [Login: **] [Pos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