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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 題Re: [問題] 關於學分費的問題
發信站椰林風情 (Wed Nov 26 11:20:17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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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延長修業年限學生
修習9學分以下須繳交學分費:
修習10學分以上須繳交全額學費+雜費,
上述之費用不含校際選課之學分費。
2、校際選課之學分費是在修課的學校繳費。
註冊組 敬覆
==> [email protected] (禁止灰心) 提到:
> 請問,若延畢生下學期修習9學分(含)以下的學分數,
> 並在外校修習學分(確認可抵免學分的情況下),也就是
> "總學分"超過9學分,但只有9學分以下是在台大修習,
> 那麼還是要付全額的學費嗎? 還是只要負擔學分費即可?
>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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