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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 題Re: [請益] 若四下申請到學程之後 想辦延畢
發信站椰林風情 (Mon Oct 27 14:07:41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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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已符合畢業資格,6月底前填寫「修讀學分學租程延長修業年限申請表」,
經學程設置單位証明後,交至教務處。
註冊組 敬覆
==> [email protected] (西點) 提到:
> 不好意思
> 想請問一下
> 如果四年級下學期申請到學程
> 然後想辦理延畢 把學程修完
> (已經修完系上要求的畢業學分了)
> 應該在什麼時候辦理延畢呢
> 還有需要準備什麼相關資料證明嗎
> XD 雖然還沒申請到學程
> 現在問好像有點早
>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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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nimusita:謝謝!! 10/27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