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academ
標 題Re: [問題] 請問休學重考
發信站椰林風情 (Mon Aug 11 09:39:15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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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mail protected] (芮) 提到:
> 抱歉 我還是不太懂
> 如果 本校生 至多能抵50學分
> 那本校重考生最多也只能到編入二年級
> 為什麼還要特別寫這段敘述
> " 視其抵免學分之多寡編入適當年級,惟至少須修業一學年 "
> 這段敘述似乎有編入三年級或四年級的可能
> 還有就是
> 你沒有回答我前面上一篇 給的網址 裡面的第五條規定(你可能沒收到信?!)
> 請看這個網頁http://curri.aca.ntu.edu.tw/aca_doc/waive.asp
> 點選 "學士班抵免學分審核作業注意事項"
> 裡面第五項如下
> 五、重考生:
> 1.本校生:可抵必修、通識、選修(不含軍訓)等課程及學分,抵免學分數總計達50
> 學分以上者,經系主任同意可編入適當年級,惟至少須修業一學年。
> 2.外校生:可抵必修、通識,至多可以抵50學分,抵免學分數總計達50學分者,經系
> 主任同意可提高編級至二年級。
> 這個規定跟你提的規定有衝突
> 可以稍微說明一下嗎
> 謝謝
> 一、抵免學分總數至多為五十學分;曾在本校修習之科目,
> : 持有學分證明者,再入學本校時,其前在本校修習及格之科目學分,
> : 經申請並由就讀學系審核通過後,酌情抵免,並得視其抵免學分之
> 多寡編入適當年級,惟至少須修業一學年。
> : 可上網http://host.cc.ntu.edu.tw/sec/lawindex.htm#2點選23
> : 抵免學分辦法.或洽課務組33662388轉302汪股長。
> : 二、抵免後成績單只列出科目、學分數、抵免之成績不列出。
> : 三、學校不提供GPA。
> : 註冊組 敬覆
同學謝謝您的詢問:
依學士班學生抵免學分辦法規定:
重考生分為4種身份:曾為本校生、外校生、五專生、提高編年級等。
依您所提的問題,應為第一種”曾為本校生”及第二種”外校生”的身份在學分抵免上的認
定,規定條文如下:
1.曾為本校生:可抵必修、通識、選修(不含軍訓)等課程及學分,抵免學分數總計達5
0學分以上者,經主任同意可編入適當年級,惟至少須修業一學年。(曾為本校生又為
外校生時,僅依原本本校修習學分來認定是否提高年級,不可合併計算來判定是否提高
年級)。
意即曾為本校生者,不受僅可提高編級至二年級之限。
2.外校生:可抵必修、通識,至多可以抵50學分,抵免學分數總計達50學分者,經系
主任同意可提高編級至二年級。(曾為本校生又為外校生時,僅依原在本校修習學分來
認定是否提高年級,不可合併計算來判定是否提高年級)。
意即總學分僅可抵免50學分,編年至多僅可提高至二年級。
若您尚有疑問,可直播課務組承辦人33662388分機302汪股長。謝謝!
課務組 敬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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