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academ
標 題Re: [問題] 想問一下二一三一問題
發信站椰林風情 (Mon Jun 23 16:48:28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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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mail protected] (狂) 提到:
> 想幫朋友問一下
> 我朋友有過二一紀錄
> 這學期他似乎是修九學分
> 請問若他被當四學分,或不巧全被當
> 這樣會被退學嘛?
> 還是無妨,下學期照樣可讀?
> 因為他在考慮是否暑修...
> 抱歉,之前的文章有點看不懂
> 學則上的未超過又不太確定是如何
> 如果不適合再PO會自D
> 謝謝
依學則規定如下:
第二十七條 學生已有一學期修習學分總數達二分之一不及格,之後有另一學期
修習學分總數逾三分之一不及格者,應令退學。
第二十八條 僑生、外國學生、海外回國升學之蒙藏生、原住民族籍學生、
派外人員子女學生及符合教育部規定條件之大學運動績優學生,
已有一學期修習學分總數達三分之二不及格,之後有另一學期修習學分
總數逾二分之一不及格者,應令退學。
第二十九條 下列學生不適用本學則第二十七、二十八條規定:
一、領有身心障礙手冊之學生。
二、全學期修習學分總數未超過九學分者。
您的朋友本學期因只修九學分,故適用學則第29條規定,
即使全部不及格亦不會有遭退學之虞。
註冊組 敬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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