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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 題Re: [問題] 第二期暑修後才能畢業 趕不及拿畢業証書???
發信站椰林風情 (Thu May 1 08:30:46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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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mail protected] (月島) 提到:
> 我去info上面查畢業生離校手續的相關規定
> 發現學士班辦理離校手續的期限只到8/30
> 但是暑修第二期(我是補休上下兩學期的學分)是到9/13才結束
> 又規定是要等成績合格後才能算入畢業學分
> 但在暑修結束前老師不可能把成績交出去
> 那請問我要怎麼辦呢 因為我無法在8/30前提出我能畢業的証明???
> 由於我是無法再延畢的情況 所以看到上述規定相當緊張
> 因為很可能即使用暑修補足了畢業學分 仍然拿不到畢業証書 只能被算是肄業?!
> 麻煩相關負責人員替我解惑一下 我非常緊張
> (當初是想暑修後也能拿到畢業証書 所以才決定暑修)
> 謝謝回答
原則上學士班辦理離校手續的期限是到8/30止,
但有參加暑修的同學之後仍可繼續辦理,
請放心。
註冊組 敬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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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skishima:謝謝您的回答^^ 終於放心了 05/01 20: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