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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 題Re: [問題] 雙重學籍與學分抵免
發信站椰林風情 (Tue Aug 14 16:25:06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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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mail protected] (新生活) 提到:
> ※ 引述《[email protected] (nrk)》之銘言:
> : 親愛的同學,
> : 1、 基本上「雙重學籍」對絕大多數的同學而言是弊多於利的,
> : 所以學校廢除了雙重學籍退學的規定,但並不鼓勵雙重學籍。
> : 請同學們務必慎重考慮以免得不償失。
> : 2、 保留入學資格有嚴格的條件限制,不像您想的如此輕鬆,
> : 請勿誤導其他同學。
> : 註冊組 敬覆
> 親愛的註冊組:
> 不管弊多或弊少,讓同學們了解背後的前因後果,而讓同學可
> 以根據自己的狀況做出最適切的選擇,不是才是正確的態度嘛?
> 學校可以不鼓勵不禁止,但我認為應該完整提供同學足夠的資
> 訊去判斷。
> 我建議同學嘗試保留入學資格,並不代表它容易取得。我不大
> 了解我的文章中有誤導同學之嫌,若有,請相關執事人員予以斧正。
親愛的同學:
看起來您並不知道 轉學生不得申請保留入學資格,
也並不太了解什麼情況可以申請保留入學資格.
雖然您的熱心讓人感動,
但 卻在並不清楚規定的情況下,
就勸同學往錯誤的方向嘗試,
其結果是會讓同學徒勞無功白花力氣的,
因此我才會請您不要誤導其他同學.
本校學則第8條有關「保留入學資格」的規定如下:
新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於註冊開始前,向教務處申請保留入學資格。
一、因重病須長期療養,並持有健保局特約區域醫院以上出具之證明者。
二、持有鄉鎮市區公所以上出具之低收入戶證明書者。
三、因服兵役持有入營服役通知書或在營服役證明書者。
四、僑生及外籍生因故不能按時來校報到入學者。
五、因其他不可抗力因素而無法於當學期註冊入學者。
保留入學資格以一年為限,惟保留期間應徵服義務役者,得檢具在營服役證明,
申請延長保留期限,俟保留期滿,檢具退伍證明,申請入學。
轉學生不得申請保留入學資格。
註冊組 敬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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