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imako (努力學日文)
看板academ
標題[問題] 請問研究所休學問題
時間Mon Apr 2 17:36:34 2007
想請教一個問題。
我是碩士班四年級的研究生,之前未曾休學過。我已在本學期提出學
位論文考試申請,然而由於家庭因素,我無法確定是否真的能在本學
期完成論文並通過學位論文口試。
學校規定本學期休學生退1/3學雜費截止日期為五月18日,請問在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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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18日之後還可以再申請休學嗎?如果可以的話,本學期申請休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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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期限又是哪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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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聽說在申請學位論文考試後,若無法如期完成論文考試,如果在
七月底之前辦理撤銷學位論文考試手續,那麼尚可同時辦理休學。然
而我查了學校的相關規定,並未看到有這樣的條文。〈國立臺灣大學
研究所博士暨碩士學位考試規則〉第八條的規定也只有說:
已申請學位考試之研究生,若因故無法於該學期內完成
學位考試,應於學校行事曆規定學期結束日之前報請學
校撤銷該學期學位考試之申請。逾期未撤銷亦未舉行考
試者,以一次不及格論。
但沒有提到撤銷該學期學位考試之申請後,若將屆滿修業年限,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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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可在撤銷學位考試申請的同時也辦理休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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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沒找到明文規定,因此感到相當不安,不知目前學校對於這種情
形的確切處理方式為何?煩請為我解惑,非常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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