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academ
標 題Re: [問題] 延畢一問
發信站椰林風情 (Mon Dec 18 17:16:00 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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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mail protected] 提到:
> 不好意思我想問問 關於以交換學生為由延畢的問題:
> 「為鼓勵本校學生參與國際學術交流,本校學則自本學年度起修正為:
> "學生於修業年限內已修滿各學系應修學分,且經本校核准出國為交換學生者,得向教務
> ^^^^^^
> 處申請延長其修業期限,最長以二年為限。"
> 意即,原不得以交換學生做為延畢理由,改為可以。」
> 那麼請問一下 我現在是大四有雙修
> 那這裡的"各學系" 是要「本系+雙修學系」的應修學分都要修滿,才能以交換為由延畢??
> 還是只要「本系」的應修學分修滿就能以交換為由延畢呢??
> 感謝回答!!
> ~
必須修滿「本系+雙修學系」的應修學分才能以交換為由申請延畢;
倘若您的雙主修應修學分數仍未修滿,校方會自動延長您的修業年限,
不須向教務處申請延長修業年限。
註冊組 敬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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