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up958 (把握每一個當下)
看板academ
標題[問題] 延畢生的學分費??
時間Wed Aug 10 22:00:28 2005
關於延畢生要交的學雜費的規定
我記得規定是九學分以下只要交學分費就好了
修超過九學分就是交全額
那 這九學分 包不包含教育學程的學分呢??
(因為我是利用教程延畢的 不知道另外還能修多少學分的課 而仍不需要交全額學雜費)
也就是說 如果我教育學程修兩學分
那我其他非教育學程的課
是可以修到九學分而仍然只需交九學分的學分費再加教程的兩學分的學分費
還是只能修到七學分 再多修就變成要交全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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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自己覺得 因為教育學程的課本來就要另外交學分費阿
那 這九學分 不應該包括教育學分吧??
請教務處的人員幫忙解答一下囉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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