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OrcaLee (讓我照顧你)
看板academ
標題Re: 煩請台大研教組更正錯誤
時間Wed Apr 6 15:43:26 2005
※ 引述《Horn (孤單的大提琴)》之銘言:
: ※ 引述《OrcaLee (讓我照顧你)》之銘言:
: : 不知道是我沒看懂 還是你沒看懂 教育部的回文呢?
: : 為什麼研教組 不想更改其相關規定呢???
: : 已經列出教育部的回文 為何當作視而不見???
: 不曉得你們懂不懂別人的回應?教育部的回文跟研教組的解釋兩者沒有衝突,
:
: 只在四年跟六年上打轉,反而是你們拘泥了文義。
: 教務處六年的解釋,是針對雙重學籍的學生而因應的處理方式,沒有特別提
: 及,是因為那是必然之理,終究會放棄原系學籍而就新研究所學籍的可能性,
: 較不符合一般通念。
: 是故若這位陽明的學生已經說明有可能放棄原學籍,那根本無需考慮四年或六
: 年的認定,因為他有修業證明書可以抵充畢業證書而入學,更無雙重學籍的羈絆。
是有可能 但不是一定
四年跟六年的認定 是誰在拘泥文義呢???
: 不過sucrose跟OrcaLee,你們書也唸得不少了,到底別人在表達些什麼,
: 不要只看文字上面的意思,多想一層,應該就可以了解。
: 回到主題,既然教育部的回函本來就是想當然耳的東西,那研教組根本不需要去
: 更改什麼。因為即便他更改了,也沒有改變什麼,反而會因為文字的更動,
: 而使得學生更加混淆。事實上,你會面臨到的問題不是可否入學的問題,而是下一
: 個層面的雙重學籍問題,你如果是醫學系的學生,引用該條款報考研究所,考取
: 之後,當然擁有雙重學籍,研教組的回應就是針對這種情況來回應的,你要他們
: 改什麼呢?改成四年讓法規之間有明顯的衝突嗎?
: 台大是人治而非法治的地方,任何問題都可以有例外。有時間在這邊問東問西,
: 還是先回家把藥理唸熟一點吧。
:
台大是人治 而非法治 所以都會有例外
那今天是不是鼓勵大家 都去找後門 攀關係?
至於藥理唸得熟不熟 感謝您的關心 謝謝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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