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AmC (小夢幻XDDD)
看板NTU_BOTDorm2
標題[討論]關於押金爭議
時間Thu Oct 14 08:52:47 2010
本人於本年七月三十一日搬出台大太子學舍,貴單位認定此為違約行為
,逕自扣本人4700元之押金。本人認為此行為已侵犯到本人之權益,契約行為乃屬雙方之
共同認定,貴單位在六月間曾發「續住意願調查表」及有意退租者,請盡速確認搬出日期
,以利續租作業。本人提出七月三十一日搬出後,貴單位也同意。且在七月三十一日搬出
點交完成,貴單位點交人員亦未提出會扣一個月租金之說明。貴單位這種一魚兩賣(收違
約金並另租出去)之行為實讓人不齒。因多次以電話及e-mail找不到負責之人只好po文闡明
本人之疑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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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38.101.255.135
1F:推 IbukiPumpkin:感覺真像個陷阱耶@_@ 原Po加油 10/14 09:44
2F:推 bnsblue:死要錢的太子 10/14 11:56
3F:推 meatfoot01:我覺得這要看你當初簽約時簽到什麼時候吧 10/14 12:18
4F:推 linancy:簽約不是一定要簽到八月底嗎@@ 10/14 13:45
5F:→ soniclin:原po是最先是要在7/30搬出嗎? 是想住到約期滿 10/14 14:05
6F:推 yes1990616:要看是以什麼名義退宿吧,如果是畢業等正當理由,就是 10/14 15:40
7F:→ yes1990616:太子的錯 10/14 15:40
8F:推 ericzun:之前聽到的,助理因個人因素提早離職,這個要扣一個月.. 10/14 19:46
9F:→ JAmC:簽約好像一定是要簽到八月底... 10/14 21:49
10F:推 eliotchiang:但是正當理由退宿,是不扣押金的。 10/14 23:42
11F:→ maceman:"貴單位也同意" 是那位仁兄同意的? 10/14 23:50
12F:推 shimoning:如果是自己個人因素非畢業而提前退宿~ 的確是要扣押金~ 10/17 06: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