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asonlian ()
看板NTU_BOTDorm2
標題Re: [請益] 請教simon0929先生!
時間Wed Mar 18 19:54:46 2009
※ 引述《uokolake (高雄修繕公司)》之銘言:
: : 至於板上講的一些其他反對留宿的理由,譬如:
: : 可能吵到鄰居、可能增加管理困難、可能影響宿舍安全、沒有非留宿不可的理由、...等
: : 等的理由,都是站不住腳的。
: ~~~~~~~~~~~~~~~~~~~~~~~~~~~~~~~~~~~~~~~~~~~~~~~~~~~~~~~~~~~
: 我不懂為什麼站不住腳
: 站不住腳的應該是你
: 因為基礎就是建立在"不得留宿這一點法規"
所以我說,我同意"宿舍規定"這個理由呀! 所以以上的理由只是因為建立在"
不得留宿這一點法規"上。不然,"留宿可能會吵到鄰居,所以不可留宿"
,但用同樣材質蓋成的修齊就不會吵鄰居嗎?為什麼他們可以留宿?
這表示會禁止留宿,並不是因為會吵到鄰居的原因,
而是修齊沒有那個住宿規定,而我們,才是主要禁止留宿的原因。
至於管理困難及宿舍安全,都同理可證,不是禁止留宿得合理原因。
希望你聽得懂我在說什麼。不然真的建議你去修一門理則學的課。
: 憑什麼要其他人不能去抱怨管理困難以及宿舍安全
: 有許多人就是因為這樣的法條而簽約
: 有些人就是因為這樣的法條而願意續約
: 當然也會有一些人會跟你一樣執意要這條法規改變
: 否則就不續約,但...那又如何?
: 規定就是規定,你簽約了就簽約了
: 不能因為你一個人甚至許多人而去忽視另外一群人所要的
: 並不是你想的就完全是對的
我有說我想的完全是對的嗎?
: 再來...基礎建立就是在不得留宿的規定下
: 為何不希望允許留宿的人去給你一個不得留宿的理由??
: 應該是你給大家一個為了一定要可以留宿的理由
: 比如你想要做愛做的事情,想要可以大聲看片打麻將....這都是理由
: 講出來我們聽聽
很多人都有提出他想要留宿的理由了,你想聽可以去看看前面的文章呀,
為什麼喜歡睜眼說瞎話,還說的義正嚴辭!
: : 既然校規有規定,而且我們已經簽了約,那為什麼我還在這裡po文??
: : 我想請大家思考的是以下兩點:
: : 1.校規已經規定,但我們是否能夠對校規有意見嗎?
: : 2.已經簽了約,我們是否還有講話的權利?
: ~~~~~~~~~~~~~~~~~~~~~~~~~~~~~~~~~~~~~~~~~~~~~~~~~~~~~~~~~~~~~~
: 有~你有權利也可以發表意見
: 但就像我前一篇所說的
: 不是在這邊吵,語氣不好地要太子建設為你而改變
我承認,我在這篇回文裡語氣是不大好,但其他篇的貼文中,我有哪一句話
是作人身攻擊嗎? 有說了什麼髒話嗎? 還是你們認為我的po文,應該要先肯定
太子跟輔導員的辛苦、同學的聰慧,然後再說我真是太感謝太子給了我這麼好
的一個環境居住芸芸...,最後再裝可愛地說:能不能答應我一個小小的情求?
不答應也沒關係喔!
這樣跟太子站自同一面,人家就會理你嗎?
: 要嘛就出來參選,為你的權利去爭取
: 我說了你參選我一定投你一票
: : 關於第一點,前面已有網友提到了,連憲法都可以增修,校規沒理由不能改。
: : 我相信當初制定"不能留宿"這條規定,有很大的考量是,學生宿舍全部都是有室友的,
: : 而留宿外人的確是會影響到室友的權利(這跟影響到隔壁房的情形不同),所以才限制留宿
: : 。以上的理由我是可以接受的。但是,把這條校規用在BOT的單人房,我就覺得原來的立法原因已經消失,所以是不適用的。
: ~~~~~~~~~~~~~~~~~~~~~~~~~~~~~~~~~~~~~~~~~~~~~~~~
: 沒錯!憲法都可以規定了
: 但是憲法還是建立於基本法規之下去"增修"
: 注意是增修....所以BOT法規在學校宿舍法規的建立修改之下
: 我想也不會脫離太多....
: 想要極力爭取修改,就靠你自己的功力了
: 我會支持你的~加油
: : 最後,有些人反對的理由竟然只是:"沒有非要開放的理由",
: : 我覺得講這個理由的人,是很鴨霸不講理的,
: : 試問:什麼是非要開放的理由? 是不是"非要開放的理由"完全由他個人定義?
: : 如果你假日跟你老爸說,你要出去玩,你老爸回答你: 不行,沒有非出去玩的理由。
: : 如果你跟太子說你要看第四台,太子回答說: 不行,沒有非看第四台的理由。
: : 如果你女朋友跟你說,她想喝青蛙撞奶,你回答說: 不行,沒有非喝青蛙撞奶的理由。
: : 這種回答,能讓人家信服嗎??
: ~~~~~~~~~~~~~~~~~~~~~~~~~~~~~~~~~~~~~~~~~~~~~~~~~~
: 講這些有的沒的,一直不斷循環....
: 有何意義?
我是在凸顯說"沒有非開放留宿的理由"這個理由的不合理性。
人家講了一堆理由,他沒從人家所提的理由去反駁,而只是武斷地回一句
"沒有非開放留宿的理由",這就跟前面提的三件事一樣。
: 根本就不搭嘎的事情
: 不要一直吵在一起
: 畢竟開不開放留宿是影響大眾的事情
: 喝青蛙撞奶以及看第四台是個人私人的事情
: 請別混為一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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