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enterla1 (聖德拉)
看板NTU_BOTDorm
標題[情報]收到一封信,最近好像有同學被法辦
時間Wed Dec 31 10:52:51 2014
http://prenewhuang88.pixnet.net/blog/post/251908849
如這個blog, 好像有些同學收到存證信函?
不知情況如何?
有宿舍的人也收到嗎?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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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F:→ nchueric: 不好意思 沒收到耶 12/31 17:30
4F:→ nchueric: 那個 請不要改我的箭頭文好嗎 ^^""" 01/01 02:37
5F:→ nchueric: 剛跟女朋友跨完年就發現箭頭文被改心情很不好耶 01/01 02:38
6F:→ senterla1: 明確告知nchueric 你是刑案被告不要再累犯! 01/01 03:46
7F:→ d199210: 哈哈哈,是你? 01/03 21:41
8F:→ nchueric: 嗯?? 01/04 04:25
森林系系主任您好:
近日查知貴系網管,涉嫌於網路誹謗他人。
可否協助調查並查明, 本事件已先提報校方行政處理。
敬請協助,給予受傷害最小之協助,感謝。
告訴篇文如:
http://goo.gl/zsQEAE
若其使用公務之電腦設備做不當之發言及使用,致生他人之損害,
系方應先加強對其輔導並查核,先以此信希請協助,感謝。
nchueric 你行為惡劣,我們已經先提報你系上,
若查核出你是在公務時間行違法事,會依職務上
之公務人員罪刑加重法辦。
另外,你不斷貼出誹謗文章, 在未查證下散佈
亦觸犯強制罪。 一行為數罪,已經告知。
104.1.4
※ 編輯: senterla1 (111.185.15.248), 01/05/2015 13:05:42
9F:推 d199210: 啊不就好棒棒 01/06 11:15
10F:→ nchueric: 剛出差回來就看到我的箭頭文又被刪了 你刪我電磁紀錄! 01/06 14:22
11F:→ nchueric: 我會留存證據! 我在X行政大樓上班 這也要向您報備嗎? 01/06 14:22
12F:→ nchueric: 刑359 你自己回去研究看看! 01/06 14:25
誹謗告訴 blog :
http://goo.gl/zsQEAE 已更新。
含確定另案被告 12 人及觸犯強制罪者。
這位 nchueric自稱在行政大樓上班,我們將看看是否如此。
※ 編輯: senterla1 (111.185.15.248), 01/07/2015 09:10:26
14F:→ nchueric: 刑359 已保留證據 準備報案 自己研究 01/07 11:14
16F:→ nchueric: 已確定 將提起告訴 請道歉 並回復原本我之推文 01/07 13:00
17F:→ nchueric: 你不斷刪我電磁紀錄 使本人必須重貼 觸犯強制已推文告知 01/07 13:02
18F:→ nchueric: 如查核出你為本校學生 將提報校方相關資料 01/07 13:04
20F:→ d199210: …通天神探應該早就畢業了吧= = 01/07 20:46
21F:→ nchueric: 已查核出身分與相關前科 將提報獎懲 最重可退學處分 01/08 13:49
已明確通知, nchueric 你已招訴一案在偵查
若仍繼續行直接故意之事,
依法將對你訴以非告訴乃論之強制罪。
http://prenewhuang88.pixnet.net/blog/post/251908849
※ 編輯: senterla1 (111.185.15.248), 01/08/2015 15:20:10
22F:推 kobashibhu8: 注意提醒 nchueric刑法已無連續犯競合一刑, 現採 01/08 17:01
23F:→ kobashibhu8: 一罪一罰,及數罪併罰你已一案 01/08 17:03
24F:→ nchueric: 已明確通知 senterla1 以及疑似分身 kobashibhu8 01/08 19:17
25F:→ nchueric: 已報案 於市刑大偵查 觸犯強制 與 刑359 01/08 19:19
26F:→ nchueric: 刪一次電磁紀錄採一罪一罰 包含上面那次 01/08 19:19
27F:→ nchueric: 另黃姓男子至學校系所鬧事一事 已提報校方與就學系所 01/08 19:20
28F:→ nchueric: 因屢犯未改 應給予最嚴重獎懲,建議 退學 處分 01/08 19:22
29F:→ nchueric: 反正研究所可以重考 不是嗎? 01/08 19:24
30F:→ senterla1: 貴系若包庇你這位人員,依法貴系有職務疏失 01/09 08:03
31F:→ nchueric: 建議該位法務 先了解清楚學校職務歸屬再來發文 懂? 01/09 08:14
32F:→ nchueric: 以貴法務的邏輯模式 我很難解釋清楚阿~ 01/09 08:14
33F:→ senterla1: 你有重複ID 都已經查出了, 已再告知袁主任此事 01/09 08:25
34F:→ senterla1: 相信現在不是你個人問題, 是你影響整個系 01/09 08:26
35F:→ nchueric: 以法務的邏輯模式 我真的很難解釋清楚阿~ 01/09 08:34
36F:→ nchueric: 建議多充實法律知識 與做人的道理 好嗎? 01/09 08:35
37F:→ senterla1: 我們平台的人都是做公益活動認識的,謝謝指教 01/09 08:44
38F:→ nchueric: 感謝法務指教 敝人也會多加增進法律知識 01/09 08: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