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herry613 (雪莉六一三)
看板NTU_BOTDorm
標題Re: [問題] 奇怪的宿舍生活公約
時間Sun Jun 7 14:49:13 2009
天氣很熱,大家喝杯涼的,消消火吧~XD
我不是生治會的人,我只是一個現在很閒的路人甲
看完大家的意見,我想統整一下看看能不能有大家都同意的好辦法:)
至於太子建設的隔音,大家也有共識那不是一時一刻可以改變的
所以在這邊我就先跳過不討論。
1.
在中庭吵鬧的解決辦法
大家應該都是被這個苦惱很久~XD,所以應該是有共識最後的懲治方式是退宿
只是,要不要給那些吵鬧的人機會?給幾次機會?在這邊我是認為給三次機會
很恰當,經生治會成員、管理員或輔導員勸導後不離開且繼續吵鬧,應出示學
生證給管理員登記,如果下次還是同意群人的話,管理員不須勸導即可要求出
示學生證登記,登記三次後退宿。(這樣好像會變成隱形的四次機會:勸導、
登記、登記、登記)
2.
在房間吵鬧的解決辦法
這是上面幾篇"吵很大"的原因,因為隔音很不好,導致一般的音量也會對其他
房間的人造成困擾,在這邊我想先區隔開一些概念,有些非人為的噪音,這個
我們無法控制的,先將其排除,例如洗澡的水聲、沖馬桶聲、室內電話聲等等
;在這邊吵鬧是規範"自己可控制的聲音",例如喇叭音量、聊天音量等等。我
在想之所以會有這條規定,應該是因為有一小群人很喜歡在房間辦party,有
長期看板的人應該都很了解住在party 房隔壁的同學罵很久了XD,所以我還是
贊成這個規範。
3.
客觀標準
其實不只是在房間吵鬧的音量需要有客觀標準,在中庭吵鬧的也適用,不然當
管理員要登記的時候,也會被拿來說嘴: C'mon~逆綿歹玩人對聲音太敏感了
,有號朵人都不覺得吵yoyoyo~。而且客觀標準也比較能夠避免公報私仇的問
題,例如:因為馬小九一直不把牛還給柯四海,所以柯四海每天去告發馬小九
製造噪音。
以我小巧的腦袋,目前想得到的解決辦法是,以管理員作為客觀標準,簡單來
說,就是當自己覺得隔壁房間吵到影響自己作息的時候,自行溝通又無效時,
通知管理員上來勸導。一來,管理員從得到通知到上樓大概也要個3~5分鐘
,如果這個吵鬧聲持續到管理員上來還沒停的話,那的確可能造成其他房間的
困擾了,給予勸導或登記也不為過;二來,如果管理員上來之後聽不到聲響的
話(我的意思是只有該名舍胞具有通天耳聽力極佳時),管理員可選擇只勸導
但不登記。
至於如果是在中庭吵鬧的話,我也是傾向由管理員判斷
要不要登記。在這裡要
強調的是,如果有人受到影響,我們都應該要維護那個人的權益,但是因為退
宿這件事情事關重大,我們也不能忽略製造噪音者的權益,所以是很權衡性質
的,並不是只要影響到別人就要登記,而是由管理員判斷登記的標準,這樣是
不是比較可行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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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我目前想得到的解決辦法,
雖然說這樣的噪音還是主觀判斷,只是是透過管理員統一來判斷
但是由一個人進行判斷應該會比"大家來判斷"來得公正一些
來討論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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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p412401:統一由管理員判斷應該是省事 但不一定會比多人意見可靠吧 06/07 18:08
2F:→ sherry613:那樓上有沒有比較好的解決辦法呢? 06/08 00: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