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ragonCCY (小龍仔~)
看板NTU_BOTDorm
標題[問題] 為什麼要重寫住宿契約書
時間Wed Oct 1 21:20:12 2008
真的很奇怪阿
不知道有人有同樣情形嗎
明明進駐的時候就寫過三分契約書
而且他們也都簽收了
手續也都辦完~不然怎進住阿
但是剛剛有人來叫我在從寫三份~
感覺是弄不見了吧= ="
可是看了看他拿給我的契約
似乎長得跟之前寫的不太一樣
真怪耶~
之前他們寄給各位的檔案大家應該都還有吧
更改爭議處:
第六條-1.於每月"十"日前由乙方以匯款或ATM或網路銀行轉帳至甲方銀行帳戶,或以現金臨
櫃付款;[但第一個月之住宿費用應於進住後三天繳交]
3.乙方聲請遷調以一學期一次為限
其他更改地方是還好,只是繳費期限提早五天.....= ="
最後一個疑問~
契約書最後一條是寫一式兩份,由立契約人各執乙份.....
那為什麼要寫三份?
我們要保留一份嗎? (大家應該都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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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17.21
1F:推 nsbc:他們也沒有留一份給我 是不是應該要留一份呀? 140.112.217.10 10/01 21:38
2F:推 profiter:他當初說契約書會發還一份給住宿生留存 140.112.217.7 10/01 22:18
3F:→ profiter:不過都會過一個月了 140.112.217.7 10/01 22:19
4F:推 Tkuei:當初說要蓋了公司張再給我們 140.112.217.19 10/01 22:45
5F:→ Tkuei:話說回來,蓋個章而已,需要一個月嗎? 140.112.217.19 10/01 22:45
6F:→ Tkuei:發票跟收據也是,都還沒拿到...... 140.112.217.19 10/01 22: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