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mmii2 (好時光公共藝術節)
看板NTU_ART
標題[情報] 全民開竅 人孔蓋創意設計徵件大賽 [好時光公共藝術節]
時間Thu Jul 22 12:19:02 2010
「全民開竅」人孔蓋創意設計徵件大賽簡章
Gets Enlightened!-- Manhole Design Call for Entries
http://www.goodtimepublic.com.tw/
指導單位: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
主辦單位:國立臺灣博物館
協辦單位:台北市文化局
策劃單位:麻粒國際文化試驗
媒體協辦︰放肆創意設計雙月刊
打開地平線上的城市美學!
這個夏天最火、最有個性的設計競賽!你,準備好跟我們一起開竅了嗎?!
如果你的腦中充滿創意奇想無處展現、熱愛觀察生活細節並與人分享、對城市有
夢想、對藝術有興趣、對設計有熱誠,你就是我們要找的人!
我們廣發戰帖,號召全台灣的創意人,以“街道人孔蓋”為設計對象,透過你的
創意,讓街道不再只是每天起點與終點的慣性連結,讓這座城市的街道美學︰開竅!
一、活動概念:
全世界以文化代表的城市,均可在城市的各個角落看見與文化串連的巧思,藉以傳
達城市進步的同時,其文化精神仍在。而城市裡熙來攘往的人們,總是匆匆走過城
市裡的街道,對於路上的一草一木與一景一物,都擦身略過視而不見,街道因而退
化成只是每天起點與終點的慣性連結,但這樣被忽視的台北,其實是個充滿新與舊
擦撞出來的精彩火花的魅力城市。為了讓為生活奔波而對四周茫然的民眾頓足,甚
或是低頭,欣賞舊式房屋牆角從日據時代就生長於此的野花,我們將聚光燈凝聚在
地面隨處可見的“人孔蓋”上︰透過徵件比賽活動,讓民眾共同參與城市美化的想
像,更加注意平時容易被忽略的點滴,更貼近這座城市。本次設計徵件活動以「老
台北舊城區」(中正區、台北首都行政區)為發想對象,邀請大家共同挖掘老台北
城的城市晶華,展現你的城市觀察映像,創造饒富本地風格的人孔蓋設計。
二、比賽相關規定:
1. 報名資格:不限。參加者以報名三件作品為上限。
2. 作品主題: 與下述任一相關即可!
(1) 表現老台北城(中正區、台北首都行政區)的歷史文化產業特色、記憶印象、
人文風采
(2) 尋找老台北城的未來意象
(3) 呈現台灣博物館的相關特色,或與老台北城的關連
(
http://www.ntm.gov.tw/)
3. 報名方式:
(1) 統一於《好時光公共藝術節》網站上投稿報名,上傳作品檔案及報名表
(詳簡章附件)
(2) 請下載“設計檔案公版”作為創作底稿,繳交未符格式,不予受理。
(3) 作品請以「黑色單色稿」進行設計,否則不予受理。
(4) 作品繳交之檔案格式請確認為 .ai 或 .eps 檔案格式,否則不予受理。
4. 收件日期︰2010年7月1日上午10點至8月5日下午5點止。
5. 評選公佈日期:2010年8月10日~15日,於《好時光公共藝術節》網站公佈。
6. 評選標準:由國立臺灣博物館成立評審團進行評選,評選項目及標準:
★ 設計概念(10%) - 概念是否充分呼應本活動精神
★ 視覺表現(35%) - 視覺美感、設計感、造型創意
★ 意義表現(35%)- 創作內容的豐富性、代表性、議題性
★ 製作可行性(20%) - 是否充分考量未來製作應用上的可行性
7. 獎勵方式:
(1) 首獎:一名。獲獎金新台幣20,000元整,並獲頒獎狀乙式
(2) 優選:五名。獲獎金新台幣5,000元整,並獲頒獎狀乙式
(3) 佳作:二十名。獲頒獎狀與紀念品乙份
【註1】入選作品,均將於本藝術節之「結構時光藝術文件展」中公開展出,未來並
由國立臺灣博物館收藏。
【註2】頒獎典禮將於八月中之藝術節開幕式進行頒獎。
8. 收件方式:統一採網路報名,上傳下列資料,缺一不可。
(1) 設計圖:檔案格式僅接受 ai,eps 之向量檔案格式。(附件一—設計公模底稿)
(2) 預覽圖︰請附上設計預覽圖 20x20 cm,72 dpi 大小之JPG檔(公模檔之虛線範
圍)
(3) 報名表與設計概念說明(附件二)
(4) 切結書(附件三)
9. 活動詳情:
請查詢《2010 好時光公共藝術節》官網,或電洽「麻粒國際文化試驗」詹小姐
電話︰(02)25238852 # 15,e-mail:
[email protected]
★ 注意事項︰
˙ 參賽者請依本簡章附表詳填各項資料,缺一恕不受理。
˙ 參選作品文件請自行備份,恕不退還稿件。
˙ 獲選作品之所有權由國立臺灣博物館擁有,主辦單位並得視未來應用需要,請獲
選者配合修改,不得異議。
˙ 徵選作品以原創為原則,不得仿冒抄襲,獲選作品諾日後發生智慧財產權等法律
問題,由作者自負法律責任,主協辦單位概不負責。若作品經人檢舉或告發涉及
著作權、專利權之侵害,經由法院判決屬實者,將追回原發之獎狀、獎金。
˙ 獲選者,依稅捐稽徵法規定列報所得。
˙ 基於宣傳推廣之需,主辦單位對展出作品有研究、攝影、報導、展出、印製、出
版及在相關文宣、平面媒體、電子媒體及網路上等刊登之權利,均不另予通知及
改酬。
˙ 主辦單位有販售本展相關出版品,與衍生商品等權利。
˙ 本比賽各獎項,評審小組可視徵件情形,決議以從缺辦理、或將從缺獎項名額並
入他項辦理。
˙ 本辦法如有未盡之事宜,得隨時修訂並公告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24.104.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