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prili (aprili)
看板NTU_ART
標題[問題] 美術社社長您好
時間Fri Sep 4 19:08:53 2009
我是書法社社長法律三韓瑜
有關209的問題
實在不是我沒有盡力
其實您寄給我的理由我已經全部向其他委員詳細說明過了
也就是說:我不是不知道你們的困境
況且社辦空間會變小也當然不是本社所期望的
相信你絕對同意吧
只是...
也許我應該誠摯邀請您加入一次「社辦委員會」的討論
您就會充分了解在這些有充分經驗與準備的反對者面前
事實上,我支持的立論點點是非常薄弱的
雖然大家常說一件事情的處理不外乎情、理、法
這三項標準也應該照此順序作為考量的依據
但是當反對的理由強度已經遠遠超過我可以反駁的情況時
情感上的支持似乎不太夠用
另外,我會再次提出並強調您努力整理的理由
請留您的手機和其他常用聯絡方式給我
進其中如有下次開會我會通知並邀請您旁聽
希望屆時您也能充分表達意見
不得不再說聲:抱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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