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y3z06 (ox)
看板NTUTW-Opera
標題保安宮
時間Thu Dec 6 02:03:29 2007
http://www.paoan.org.tw/ASP/News/essay1.asp?newsID=179
2008大龍峒保安宮保生文化祭家姓戲匯演甄選須知
一、目 的:為發展台灣本土地方戲劇,提高表演水準,推廣藝文活動,並期能發揚廟埕文化。
二、主辦單位:財團法人台北保安宮
三、甄選劇種:傳統戲曲類 ─ 歌仔戲、北管戲、南管戲、布袋戲。
四、甄選對象:依法登記有案之劇團。
五、甄選內容:以具有藝術價值及不違反善良風俗為原則。
六、節目長度:每場不得少於一二○分鐘。
七、甄選時間:自民國九十六年十一月十五日至十二月十五日下午五時止,逾期恕不受理。
八、參選所需文件:參選團隊需備齊「演出企劃書及團體立案證書影本」其中演出企劃書內容應包括:
1、演出劇本(無完整劇本者,提供故事大綱及唱腔文字或創作意念亦可)。
2、劇情說明(約三百字,俾便作為文宣資料用)、分場大綱、節目長度等。
3、主要演員及其他參與演出人員之名單。
4、製作演出預算表。
5、其他演出紀錄、劇照和以往演出錄影帶(不限內台或外台演出)。
九、前述所有參選團隊需備齊之文件,請於九十六年十二月十五日下午五時前寄或送達台北保安宮(台北市大同區哈密街六十一號),電話:(02)2595-1676,傳真:(02)2598-2576,並註明「2008年保生文化祭家姓戲匯演」字樣;其中演出企劃書須自行準備五份(如有參考錄影帶亦請一併附上一份),如欲退件者,請詳加註明,否則一律不予退還。
十、甄選方式:由主辦單位聘請傳統戲曲之學者專家組成委員會,就企劃書內容、演出錄影帶等加以評選,入選名單將於九十七年一月二十二日在保安宮網站及門口公布。
十一、演出細節:
1、入選團隊於九十七年四月十二日至五月三日之日間或晚間,假台北保安宮庭園廣場配合「2008年保生文化祭—家姓戲演出」。
2、各入選團體所需之演出經費以新台幣壹拾萬元為限,其確定金額得經由評選委員會審定。
3、所有演出節目,各劇團必須提供唱腔文字或演出曲目製作投影字幕。
4、凡入選之演出企劃書中所列參與演出人員名單,如有任何變動,需徵得主辦單位書面同意;主要角色應為劇團登記之團員,不得外聘,演出人員不限,惟主要演員不得跨團演出。
5、主辦單位負責節目宣傳、場地及舞台(面寬五十尺)技術設備(含燈光、音響)之一般性需求,其他特殊需求敬請自理。
6. 演出期間之相關規定由主辦單位訂定之。
十二、第二階段評選:觀摩匯演期間,本宮邀請傳統戲曲專家學者組成評審委員會,評選出表現優異之前三名劇團。
十三、獎 勵:參加匯演經評選表現優異之前三名劇團,將於明年(民國九十八年)保生文化祭邀請參與演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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