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eef (牛肉桑)
看板NTUST_Talk
標題懶人包
時間Thu Apr 30 01:30:51 2009
現在整個局勢混亂到 比平常中午的一餐還亂
來立個指標告訴不同的人 啊是要幹嘛
1.被寄信恐嚇、罵髒話的
恭喜你有錢賺了 (超爽的~撿到一百塊~)
首先請保留好信件 照相+把信件列印出來
帶著以上證據去地檢署
記住喔,是地檢署。 不要去警察局,因為這種小案子會吃案
只有去地檢署提告,由檢察官指派警方調查,才有效率
約莫一個月時間,檢方分別會通知你以及被告來開偵查庭
說明案件偵辦情形以及可能的處分等等
那刑309 公然侮辱 這種小案子基本上檢座都會要求兩方和解
(你硬要告也行啦 會拖個快半年 浪費司法資源就是了)
只要犯罪事實確定成立
你大概能要求五千~兩萬的和解金 通常是一萬元
最後 $$拿到記得請客。
2.寄人信恐嚇的、罵髒話的
你可以挫著等(  ̄ c ̄)y▂ξ賽一點的話被害人告知校方
大概會來個記過之類
啊如果告上去 犯罪事實成立
大概會來個退學之類 再見~再見~
還有個方法是去搞張精神疾病證明
和解金是跑不掉 不過退學倒是可以搓掉
3.要罷免哀皇的
嗯哼 cd先生又搞錯順序了
請先等NTUSTService板,組長BARZII對你提的罷免案做出回應跟確認
你才能去Uni-NewBoard開連署文
然後贊成跟反對來大戰一周
4.只想看戲的
這個時間大概剩下便利商店有開
去小7買個關東煮或是泡麵
回來一邊打著魔獸科科笑 被當150賺等溫泉的時候就跳出來看看有什麼新進度
以上 (  ̄ c ̄)y▂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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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5.43.113.22
1F:→ a28829424: 我是四號! 04/30 01:31
2F:推 squallting:我知道1.應該是要去嗆他不敢去告吧XD 04/30 01:32
3F:→ tzq:沒錯程序錯了 到時候IOUPTT會以這個提出申請 04/30 01:32
4F:推 chyboxer:我有你在圖書館肚菇(打瞌睡)的照片 04/30 01:33
5F:推 johnny7821:四號+1 不過是在測試新遊戲戰鎚 聽說明天考單操 GG 04/30 01:34
6F:推 BHead:樓上可以拿照片去八卦問卦XD 04/30 01:34
7F:推 mrxsimon:1.可以備案後去調解委員會進行調解,一樣簽下去也有錢 04/30 01:40
8F:→ mrxsimon:最近被一個老太婆訛詐一筆,剛跑完這個程序.... 04/30 01:40
9F:推 tenliu:覺得拿去告是一種教訓 可是也是給人笑話 04/30 01:44
10F:推 lingpxs:記私人信件算"公然"侮辱嗎???? 04/30 01:48
11F:推 chyboxer:lingpxs~ 他可能認為他公開了就算吧? 04/30 01:54
12F:推 Ntustkid:應該沒有公然喔 04/30 01:56
13F:推 N118118118:小組長已經介入,事件得以平息 (煙 04/30 03:54
14F:→ mgo523:金牌殺手:我是零號.....(羞) 04/30 11:24
15F:→ lingpxs:我記得只有在公開場合才算公然 否則只能算名譽毀謗八 04/30 12:20
16F:→ chyboxer: 誹 04/30 16: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