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ateOnas (討厭)
看板NTUSTService
標題[檢舉] NTUSTHighSch 板板主cherubchang違反組規
時間Sat Aug 7 09:42:25 2010
檢舉NTUSTHighSch板板主cherubchang 超過一個月(37天)未上站
因NTUSTHighSch(台灣科大高中生交流區)板為校園討論看板非班系板
不適用大專院校群組板主規定 規定1
依照大專院校群組板主規定(2005-11)規定2及規定3 板主21天未上站則逕行拔除板主職務
請組長處理
看板位置
大專院校 大學, 科大, 研所 [dreamwave/fo
ST_College 科院 Σ科技院校 科大/四技/專科
ST-north 科院 Σ北部科技院校(北基桃竹苗)
NTUST 台科 Σ台灣科技大學 [BARZII]
NTUSTHighSch 交流 ◎台灣科大高中生交流區 cherubchang
登入資訊
《ID暱稱》cherubchang (果果) 《經濟狀況》小康
《登入次數》2436 次 《有效文章》846 篇 (劣:0)
《目前動態》不在站上 《私人信箱》所有信件都看過了
《上次上站》07/01/2010 19:31:06 Thu 《上次故鄉》111.70.217.38
《 五子棋 》 0 勝 1 敗 0 和 《象棋戰績》 0 勝 0 敗 0 和
組規
1.班系板任一板主不得超過
一個月未上站,惟此規定為軟性規定,若
無檢舉人提出檢舉,則不予以處罰,
三個月以上未上站,則交由系
統予以免職處分,群組首長不會主動做任何處罰!
2.
大學討論.研所討論.校園討論看板板主則不得超過
7天未上站,違
者警告乙次,累積警告三次或21天未上站者則逕行拔除板主職務!
(任何情況下板主累積三次警告亦予以免職處分)
3.
大學討論.研所討論.校園討論看板板主則不得超過
14天未處理版務,
違者逕行拔除板主職務!
(任何情況下板主累積三次警告亦予以免職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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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卦檢舉王用箋 ▏
▕ HateOna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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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30.7.61
1F:→ hateOnas:組規可至 Uni-Service Z-9-14-1 參閱 08/07 09:54
2F:→ BARZII:台科大組務版已經收到您的檢舉,相關查驗進行中. 08/07 15:45
3F:→ BARZII:已處理相關申訴,請逕行前往該板瞭解處份內容。 08/07 18:56
4F:→ BARZII:此外,hateOnas往後若提出任何檢舉文,請詳細說明檢舉內容 08/07 18:58
5F:→ BARZII:若再次發生未詳細說明之檢舉事件,組務板將會直接刪除檢舉 08/07 18:59
6F:→ BARZII:文,且不另行通知。 08/07 19:00
7F:→ BARZII:以上特此說明。 08/07 19:00
了解 我本以為我第一次已經很清楚了 下次會注意
※ 編輯: hateOnas 來自: 61.230.7.61 (08/08 1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