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yangJ (開始衝啊!!)
看板NTUSNews
標題Re: [轉錄]居然是這個樣子
時間Wed Oct 15 02:47:05 2003
文略...
會議規範規定正式出席人員必須在七天前通知
且電子郵件通知目前據我所知只有立法院另外立法通過而已
並不是通用的方式
若這些選出來的同學是必須出席的人員
那麼課外活動組的這個會議是無效的(如果大家都杯葛的話人數不足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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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12.25.178
※ 編輯: yangJ 來自: 140.112.25.178 (10/15 02:47)
1F:→ jamesh:不愧是學代~ 推 140.112.250.40 1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