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amesh (台大學生報出動~)
看板NTUSNews
標題[轉錄]台大足球聯賽規程(初步定案)
時間Wed Sep 25 13:41:14 2002
※ [本文轉錄自 SoccerClub 看板]
作者: tonygump (噎噎~) 看板: SoccerClub
標題: 台大足球聯賽規程(初步定案)
時間: Wed Sep 25 01:22:54 2002
國立台灣大學九十一學年度 台大足球聯賽 規程
一.宗 旨:為提倡足球運動,促進學生身心健康,聯繫同學間情感。
二.主 辦:足球社
三.承 辦:足球社
四.比賽日期:預定兩個學期 2002年十月~2003年六月
五.比賽地點:總區足球場 + 可能會到師大或其他地方比賽(只要比賽雙方同意)
六.參賽資格:凡本校在校師學生,不論新舊生,組隊沒有限制,但基本上系隊 各團體
組織為主,校內優先,師大為輔,八人制球賽
七.報 名:網路ptt足球社版報名 NTU-SOCCERCLUB版
報名要註明 隊名 隊長 聯絡人 聯絡電話
球員登錄名單比賽開始之前需交清 也是po在社版
比賽開始後若隊員有變動必須經聯賽委員核准
八.賽程公佈:報名截止後公佈
九.比賽制度:
1.16隊以上:分多組積分賽,然後勝敗部單淘汰賽,最後勝敗部冠軍賽
2.10-16隊:分兩組積分循環賽,然後各取四隊打單淘汰賽
3.10隊以下:不分組積分循環賽 如英超
(若需詳細說明 我們可以再po一篇詳細的)
十.名次判別:
1.積分賽:勝一場得三分,和局各得一分,敗一場得零分,以積分多者為勝。
(若積分相同的情況 尚待討論)
2.單淘汰制:法定比賽時間結束時,以進球數多者為勝。若為平局,延長加賽
延長上下半場各10分鐘 中間不休息
黃金入球 延長賽20分鐘後仍平手再交由pk
罰球點球(八碼球)決定勝負。踢罰球點球時,每隊各派五位球員主踢(
下半場結束前,在場上之球員),進球數多者為勝,進球數若相同,每隊
依序各派一位主踢(非前五位已踢者),直至分出勝負為止(若每隊八位
球員踢完 則重複開始)
十一.比賽時間:分上下半場共三十分鐘,中間休息十分鐘。
十二.比賽規則:採中華民國足球協會公佈之最新足球規則(球場規格除外)。
十三.附 則:
1.比賽球員為八人,加上必賽隊伍隊必須互派一位線審,共有九人
(線審不一定要是比賽隊員 可以請有觀念的任何人 但必須要具公平性)
2.場上一隊最多只可包含校隊 三 名球員
3.替換球員不限次數,惟被換退場者不得再替補上場。
4.如果發生球員資格不符的違規情況
第一次扣除保證金一半 第二次再違規就取消比賽資格 保證金沒收
5.場上最少人數不得少於六人 否則算? (待討論)
6.罰則 (尚待討論)
7.裁判 採一主審兩線審制
主審由裁判團出 線審由比賽雙方各出一人交換互判
8.裁判團:每隊需各派有觀念者一到二人(至少一人)組成裁判團,等賽程安排後,
由裁判團輪流指派裁判到各安排好的比賽中,所以比賽雙方安排比賽
時間的時候必須去找被指定的裁判.
十四.隊 費:每隊200元獎品費+保證金1000元=1200元
如果對聯賽有疑問
可以到前面有m的文章有幾篇有相關的討論
或者可以提出來由我們幫你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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