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hakidream (打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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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關於430反核遊行提案補充意見-2
時間Wed May 4 12:00:33 2011
[原文恕刪]
1F:推 tw0517tw:這講的是學生會 又不是學代會... 05/04 09:54
不知這位一樓是真心的這麼認為嗎......
請回頭看isaacc學長引用的法規,是「台大學生會自治規程」。故引用內容中的
「對外代表本會」,自然指的是台大學生會。請再看這份法規的第參章:
第參章 立法
第十三條 [學生代表大會]
本會設學生代表大會,為本會之立法機構。
請問學代會跟學生會是否可以一刀兩斷分割?答案應該很清楚了。而有沒有人可
以「代表」學代會對外參加活動或發言?答案應該也很清楚了。
2F:推 rugger5566:男人有人權並不代表女人沒有人權@@ 05/04 11:48
3F:→ rugger5566:雖然是用類比的,但邏輯上跟這篇是equilibrium的 05/04 11:49
4F:→ rugger5566:所以建議議長的自處:罰議長當議長當到任期結束!!! 05/04 1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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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224.45.123
5F:推 tw0517tw:那就是我沒看清楚@@" 我以為學代會不屬於學生會 05/04 19:17
6F:→ rugger5566:可以請問一下最後一個問題的答案是?我國文不太好看不懂 05/06 00:49
7F:→ rugger5566:根據議事規則,只要市議會通過的就算吧? 05/06 00: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