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ikejou7611 (柚子佑佑佑)
標題[轉錄][會議] 98-2第一次教務會議
時間Thu Mar 11 21:06:08 2010
地點:第一會議室
時間:民國99年3月12日星期五14:00
主席:蔣炳煌 教務長
出席:副教務長、學務長、各學院院長、進修推廣部主任、研發長、國際事務長、
共同教育中心主任、圖書館館長、計算機及資訊網路中心主任、各學系系主任、
各研究所所長、社科院教務分處主任、各學位學程主任、體育室主任、
學生會會長、學生代表大會議長、研究生協會會長、
各學院及進修推廣部學生會會長
列席:教務處秘書、教務處各主任(組長)、進修教務組組長
甲、報告事項(簡錄)
一、申請成立第二本區區域教學資源中心
已於99/3/5向教育部提出計畫構想書,如通過,將逐年開放本校的重要教學資源。
二、98年度系所評鑑
高等教育評鑑中心基金會對於本校各系所實地評訪報告書初稿,於99/3/2送達。
三、99年度申請增設學位學程案
「基因體與系統生物學學位學程」(含碩、博士班)及「轉譯醫學博士學位學程」經
教育部核可。
四、99學年度設立境外專班案
「台大-復旦EMBA專班」及「台大-越南英文碩士在職專班(MBA)」經教育部核可。
五、註冊學生數
98-2學士班註冊學生人數為17006人、碩士班10032人、博士班4980人、進修學士班
334人,合計為32352人。
六、杜鵑花節活動學系博覽會
3/13(六)、3/14(日)於新體1、3樓舉行,各學系依例補助3萬元,另訂有杜鵑花節
活動各學系競賽辦法。
七、98學年度第1學期課程評鑑概況
參考附件1、2
八、教學優良教師之遴選
略
九、提升教學品質執行概況
略
十、招生作業近況
略
十一、教學發展中心業務之推展狀況
(1)教學助理教學評析與諮詢
(2)TA研習會:99/2/27及3/19共舉辦2梯。
(3)98-1學期TA續聘審查委員會:99/1/28召開完畢。
(4)98-1學期傑出TA遴選會議:訂於99年4月舉辦。
(5)飛雁計畫
(6)推展台大演講網:提供影音下載功能,程式撰寫中。
(7)課堂表決器Clicker系統之推廣:普通102功能簡化及測試已完成。
(8)推動讀書小組計畫
(9)個別學習諮詢
(10)台大教師教學手冊
(11)大一新生問卷調查
(12)畢業生問卷調查
(13)教學系列演講:98-2舉辦26場
十二、通識課程
(1)通識課程品質提升:98-2新開通識課程共36門,開課總數約267門課程。
(2)個別型通識教育改進計畫
(3)通識課程書籍出版
(4)新生專題課程
十三、師資培育中心業務之推展近況
(1)辦理98學年度實習學生分科教師甄試試教模擬及第7次返校座談會
(2)98年度大學校院師資培育評鑑結果
十四、各系所法規修訂
略
十五、各學系提出課程異動報告如附件(7)
十六、學生學習成果導向評量之簡報
乙、討論事項
第一案 提案單位:教務處(課務組)
案由:檢具「國立台灣大學學士班基礎課程免修施行要點」修正條文草案與
現行條文對照表如附件(8),請討論。
第二案 提案單位:文學院
案由:檢具「國立台灣大學學士班大一英文免修施行要點」修正條文草案與
現行條文對照表如附件(9),請討論。
說明:「國立台灣大學學士班大一英文免修施行要點」之設立,原為有效降
低大一英文班級人數進而提升教學品質。然而免修不等同於抵免,且
原施行要點中,各系可自行規定免修後須補修之課程,造成學生混淆
且降低申請意願。故擬修改此施行要點,使免修等同於抵免共同必修
之外文領域課程,以鼓勵大一新生申請大一英文免修,達到提升大一
英文教學品質之目的。
第三案 提案單位:教務處(註冊組)
案由:增訂本校「中、英文學位證書補發辦法」及「中、英文學位證書補發
申請表」如附件(10)請討論。
說明:本案業提經本校第2600次行政會議通過。
第四案 提案單位:教務處
案由:檢具「領導學程」設置辦法修正條文草案及現行條文對照表如附件
(11),請討論。
第五案 提案單位:文學院
案由:檢具「國立台灣大學中英翻譯學程設置辦法」修正條文草案與現行條
文草案對照表如附件(12),請討論。
第六案 提案單位:文學院
案由:擬將「歐洲研究學程」更名為「歐洲暨歐盟研究學程」,檢具「歐洲
暨歐盟研究學程設置辦法」修正條文與現行條文對照表如附件(13),
請討論。
說明:歐洲研究學程將與歐洲聯盟中心合作,為彰顯研究方向與特色,故本
學程擬更名「歐洲暨歐盟研究學程」,並修改設置辦法,除原有的語
言多元方案、語言專精方案外,另增設歐盟研究方案。此外亦修正部
分條文。
第七案 提案單位:文學院
案由:檢陳「國立台灣大學文學院課程委員會設置要點」修正條文草案與現
行條文對照表如附件(14),請討論。
第八案 提案單位:社會科學院
案由:檢具「國立台灣大學社會科學院課程委員會設置要點」修正條文草案
與現行條文對照表如附件(15),請討論。
第九案 提案單位:公共衛生學院
案由:檢具「國立台灣大學公共衛生學院課程委員會設置要點」修正條文草
案與現行條文對照表如附件(16),請討論。
第十案
案由:擬修訂「幹細胞與再生醫學學程修習辦法」如附件(17),請討論。
說明:一、本辦法業於99年1月15日幹細胞與再生醫學學程課程委員會通過。
二、幹細胞組織工程與再生醫學相關知識領域日新月異,本學程自95
學年度成立迄今已3年之久,本校近年來已陸續增開幹細胞領域
相關課程,為培育本校幹細胞與再生醫學人才,以因應現今產業
需求,落實培育具備專業學理知識、技術實作、與產業經營管理
能力等各階層之生技人才,本學程修習課程擬配合修正。
丙、臨時動議
丁、散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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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mikejou7611 來自: 140.112.202.133 (03/11 21:08)
1F:推 ETOHs:辛苦了!! 可以問一下 大一英文免修該案的狀況嗎 03/13 0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