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omatopublic ()
看板NTUSC
標題[問題] 學代們的請假
時間Wed Oct 21 00:16:37 2009
聽說在二常時因為討論過於踴躍
所以有很多議案沒有完整的討論完
當天議長沒有像一常時採取「延會」
而是選擇「散會」
當天可以說是草草的結束議程
也因為這樣所以如「98102學生會總預算」等案都尚未有一個結果
我想可能因此才需要以二特的方式再次討論
但二特也未免太倉促了吧
先不論依法規特別大會需於七日前發開會通知
這...請假的人數也多了點
我不知道目前學代總共有幾位
但是參照以前的紀錄 大約都是四十幾位
我就取中間值四十五好了
到目前為止請假人數就高達十三位 幾乎是四分之一了
雖然開會只要學代總數的三分之一就好了
但是既然要特別開個特別大會來討論的事情
想必一定有其重要性以及緊急性
看到以上洋洋灑灑的請假文實在很想問這樣的二特意義在哪裡?
這樣的特別大會真的有他的實益存在嗎?
還是只是形式上、程序上的需要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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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6.211.163
1F:推 j79523:台灣大學學生代表大會議事規則 第九條第二項 除非遇到緊 10/21 00:33
2F:→ j79523:急情況,開會通知應於七日前寄發 10/21 00:33
3F:→ j79523:如今 萬聖節就是下個禮拜了 如果預算還沒過 你要他們怎 10/21 00:34
4F:→ j79523:麼辦活動 10/21 00:35
5F:→ j79523:而學代們堅持預算沒有過 活動費用就不能動支 那學生會們 10/21 00:36
6F:推 Vritti:同條第四項:因故無法於七日前寄發,其決議應於下次常會時 10/21 00:36
7F:→ j79523:真的不用辦活動了 現在都快期中 預算都還沒過 10/21 00:36
8F:→ Vritti:追認 10/21 00:36
9F:→ Vritti:(噗噗截斷了~ 真抱歉) 10/21 00:36
10F:→ j79523:如果同樣的道理 懶人報 P卡 萬聖節鬼屋 都不用辦了 10/21 00:37
11F:→ j79523:這樣學生會不是落的輕鬆 只要辦聖誕舞會 10/21 00:38
12F:→ j79523:只是到頭來又會有人學生會只會辦舞會 其他都不會 10/21 00:38
13F:→ j79523:這樣就學生會如何做人 做事情也不是 不做也不是 10/21 00:38
14F:推 bj26bj:只要開會人數到達標準,都是有效的會議 10/21 00:39
15F:→ bj26bj:就像我們不會說:學生代表投票率才幾趴,有什麼代表性 10/21 00:40
16F:→ j79523:很清楚 大家都知道學生會辦活動是合情合理不合法(預算法) 10/21 00:41
17F:→ j79523:但是他們的不合法 是法規陷他們於不義阿 10/21 00:41
18F:→ j79523:大家都知道這是法規的漏洞 為什麼要針對這個事情去爭吵呢 10/21 00:43
19F:→ j79523:期初預算就要吵個兩次大會 期中再來個決算 期末還有選舉 10/21 00:44
20F:→ j79523:難道我們的任期就是在這樣個吵鬧中渡過嗎 10/21 00:44
21F:→ j79523:為什麼要讓這些制度的東西 消耗我們的戰力呢 10/21 00:44
22F:推 bj26bj:我個人認為我們有更大的責任在於修法 10/21 00:45
23F:→ bj26bj:讓學生代表的職責得在8月1日上任之後就能開始執行 10/21 00:46
24F:→ j79523:為什麼大家不多點心思去想什麼是學生可以去爭取的 10/21 00:46
25F:→ bj26bj:而不是等到10月快底了還要讓行政部門因為學代會的會議還沒 10/21 00:46
26F:→ bj26bj:開完而動彈不得 10/21 00:47
27F:推 bj26bj:既然我們都認知到法規的問題,那麼接下來期望可以一起來推動 10/21 00:50
28F:→ bj26bj:改變,否則同樣的問題只會一年一年上演 10/21 00:50
29F:→ bj26bj:有人覺得惡法亦法,有人希望藉此反省法規不足..沒有對錯問題 10/21 00:53
30F:→ bj26bj:現在只是看我們要不要讓學代的功能可以準時發揮,要不要讓同 10/21 00:54
31F:→ bj26bj:樣的歧見在下個會期繼續上演 10/21 00:54
32F:→ bj26bj:想想很可怕,學生會上任一個半月,學代會才選出議長;學生會上 10/21 00:55
33F:→ bj26bj:任兩個月,學代會才產生委員會;學生會上任快三個月了,預算還 10/21 00:55
34F:→ bj26bj:沒過二讀...這不是學生會或學代會單方面的責任,但個人很希 10/21 00:56
35F:→ bj26bj:望這樣的現象在未來可藉修法改變 10/21 00:56
36F:推 walkingstick:我比較想問 既然上星期二常還沒把預算審完 會長召開 10/21 00:59
37F:→ walkingstick:二特可以說是勢在必行 為什麼不早一點(例如星期四) 10/21 01:00
38F:→ walkingstick:就公佈二特的時間(地點可能比較難橋) 這樣學代們才能 10/21 01:00
39F:→ walkingstick:儘早安排這週的行程 也不會造成大家因為過於匆促 10/21 01:01
40F:→ walkingstick:無法把事情排開或是另外計畫 而不得不紛紛請假了 10/21 01:01
41F:推 Vritti:因為要確定場地@@ 10/21 01:07
42F:推 a84904781:我覺得她的意思是可以先告知時間,地點可以再通知... 10/21 01:08
43F:推 Vritti:嗯 我能理解 但現實考量是場地的因素很不確定 10/21 01:33
44F:→ Vritti:畢竟二常會草草收場 場地也是很重要的關鍵 10/21 01: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