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ufotime (戲子阿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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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新學代開會 上手篇
時間Sun Nov 9 03:39:53 2008
我國議事規則
是由民權初步由內政部整理成會議規範
之後便成為很多團體所沿用的準則(很多團體都會在議事規則的條文部份加上從會議規範)
而國父先生當年寫民權初步時是參照羅伯特議事規則及另ㄧ本協助當時婦女開會的手冊
重新以中文整理而成的
如以羅伯特議事規則來看 會議詢問常見有兩種
ㄧ是議事詢問 二是資訊詢問
前者問議事程序進行情況 後者問會議討論事項之資訊
雖然可以間斷他人發言又毋須取得發言地位
但主席還是可以打斷你發言要求切入詢問重點
這邊可以解釋為此權利動議為主席裁決
也可以解釋為主席提出秩序問題並依議事程序自行裁決
這時你可以提出申訴動議,但主席可以說你是被申訴當事人,
此動議需由其他會眾提出,讓你無話可說
當然啦 這一切還是需要看主席的主持功力
最關鍵的點不在於主席自己的忍耐度
而是主席看不看得到會眾的氣氛
通常玩弄議事程序要變眾矢之的是很常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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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20.135.36
※ 編輯: ufotime 來自: 61.20.135.36 (11/09 03:41)
※ 編輯: ufotime 來自: 61.20.135.36 (11/09 03: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