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haokang (chaokang就是晁綱)
看板NTUSC
標題[秘書] 學生代表當選證書
時間Thu Dec 21 02:46:06 2006
之前有學代在問 我從抓法條出來
證書上會記載各位學代的
缺席狀況 也就是不包括請假
但是請假要由紀律委員會許可 所以還是請學代踴躍出席大會喔
國立台灣大學學生會學生代表大會組織辦法增修條文
※九十二年五月三十日學代大會五月份常會三讀通過
第一條 【當選證書】
學生代表之當選證書,應由學生代表於該任期中最後一次常會
以後,向秘書處領取之。
當選證書應載明學生代表任期中,學生代表大會常會召開次數
及學生代表缺席狀況。但常會全部出席者,得不載明出缺席狀
況。
學生代表於任期內學生代表大會召開之各次常會中,完全缺席
或請假者,視為辭職。不發與當選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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