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reencandy (miso)
看板NTUSC
標題建議
時間Sat Sep 23 11:13:35 2006
※ [本文轉錄自 academ 看板]
作者: greencandy (miso) 看板: academ
標題: 建議
時間: Sat Sep 23 11:12:42 2006
今天去加簽社工系社區組織與社區發展的課程,
老師卻以沒修習個案工作和團體工作為理由不加簽,
這樣的情形是不是應該在課程網頁的時候就該註明,以免學生白跑一趟
另外,社工系本系的學生沒修過個案和團體卻可以上這門課,
請問這是系所歧視嗎?
其他社工系同學在加簽的時候,老師的態度似乎是:
都是這些外系的雙修輔系的人佔了你們的名額,我來處理
為什麼其他系對社工課程有興趣的人就好像是多餘的?
誰能保證未來繼續留在社工界服務的不會是這些多餘的人?
或許我誤會老師的意思,或許沒有
以上是我的一些看法,希望課程能夠老師和同學們之間互相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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