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Zaitsev (咖哩飯。)
看板NTUSC
標題Re: [選舉] 選舉公告二
時間Fri May 19 15:38:17 2006
※ 引述《Zaitsev (咖哩飯。)》之銘言:
: 選舉公告二已於今日(5/16)公布。
: 選舉執行委員會
※投票時間
5/26(五) 日間部各學院大學部暨研究生 早上八時至下午五點三十分
進推部 晚上六點至夜間十點整
※ 95學年度學生會長學生代表選舉投票地點:
※ 日間部 共15個地點
※ 進推部 共 3 個地點
1. 正門口 2. 管院一樓中庭
3. 共同教室(小小福旁) 4. 普通教室(小福前)
5. 新總圖 6. 語言中心
7. 活大後門 8. 新生大樓(小椰林上)
9. 基醫大樓圖書館 10.法社分院
11.長興街男生宿舍 12.綜合體育館
13.新生南路側門 14.動物科學技術學系館前
15.生命科學館前
16.共同教室(進推部)
17.普通教室(進推部)
18.視聽教育館(進推部)
投票注意事項:
一、選舉人資格
凡台大在學學生,均有投票權。
二、攜帶證件
學生證(其他證件無效),學生證遺失而未辦完補發手續者,不得投票。
三、投票方法
(一)投票地點:見前
(二)繳驗學生證(其他證件無效,學生證後需蓋本學期之註冊章),經選務員於學生證\
背面蓋章後,方得領取選票。
(三)選舉人應於規定之投票時間內到場投票,逾時不許入場,但已於規定時間內到場而\
未投票者,仍可投票。
(四)選舉人領得選票後,應立即使用選舉機關製備之圈選工具,自行圈選,並將選票投\
入票櫃,不得逗留或將選票攜出投票所,如有違法事宜,
報警並送校方獎懲委員會。
四、選票有下列情事之一者無效
(一)非選舉執行委員會製發之選票者
(二)於單記投票時圈二人以上者,或連記投票時超過應圈選名額者
(三)未圈選於圈選處者
(四)圈選後加以塗改者
(五)於選票上加入任何文字、符號、印記者
(六)選舉票污染至不能辨別者
(七)選舉票遭撕破不完整者
(八)不圈選完全空白者
(九)非以選委會備製之圈選工具圈選者
(十)選票未加蓋監票章者、投票站章或任何選委會規定應具備之證明印記者
第一項無效票應由開票所主任選務員會同在場選委認定:前項之十款之監票者由選委會決\
定,認定有爭議時,由全體在場選委表決之,並應做成紀
錄備查,表決結果正反意見同數時,該選票視為有效。
開票時間地點:
5月26日晚間7點於學生活動中心大禮堂進行日間部學生代表開票作業。
選舉執行委員會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4.2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