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arl (這只是ID)
看板NTUSC
標題Re: 結果上一屆證書?
時間Tue Nov 30 00:48:43 2004
※ 引述《LORDJACK (文亞南)》之銘言:
: ※ 引述《LORDJACK (文亞南)》之銘言:
: : 不對喔..
: : 誰說學生會的指導老師是校長的
: : 之前法規修訂小組只同意了系學會指導老師由系主任
: : 連院學生會都不需要
: : 而且在場三位學生代表都反對系主任間系學會指導老師
: : 如果現在的法規改成學生會會長的指導老師為校長
: : 哪一定有哪一屆學生會長喪權辱國
: : 這要抓出來
: 簡單來說
: 訂立"國立台灣大學學生自治社團暨學生社團輔導準則辦法"的時候
: 我本人就是委員
: 該辦法的立法精神絕對沒有說學生會的指導老師要由校長兼任
: 甚至當時在場學生代表都一致反對系主任應為系學會指導老師這一條
: 當時學生會誰敢惹, 根本不用顧慮自己的問題
: 我們甚至還在幫系學會爭取不需由系主任兼系學會指導老師
: 希望學弟妹們不要喪權辱國自誤
訂定這個東西的背景,
若我沒記錯,應是當時有人在吵不滿學生會有指導老師,
惟現實上不得不屈服,
若無,則很多事情官方(泛指課外活動組等)將不願配合學生會與學代會,
故有人提議希望校長擔任指導老師,
當時會長曾表達反對意見,
但這提議仍然通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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