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yrret (謝天)
看板NTUSA
標題[問題] 杜鵑花節社團博覽會用電
時間Sun Feb 7 23:18:07 2010
1.如果之前繳費沒有登記用電
現在評估需要可以補繳取得用電權嗎?
2.因為為要控制總用電量不能使用延長線,
那同一攤如果需要使用兩樣電器可行嗎?(NT600?)
3.如果有第二點的考量,是否應該限制電器瓦數?
畢竟不可能每一個攤位都有電表,每一攤的用電權益也勢必會受到別攤影響。
冰箱跟吹風機不能相提並論。(事實上吹風機瓦數>>冰箱)
麻煩負責的同學解惑啦~
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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