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ORDJACK (文亞南)
看板NTUSA
標題Re: 請問小福前路口的言論廣場
時間Tue Dec 11 00:28:55 2001
※ 引述《FallenAngel (天堂鳥)》之銘言:
: 如何申請使用?
: 要社團名義嗎? 或是個人即可?
: 並請問學校裡有哪些地方是可以讓 "個人" 張貼言論的?
個人
屬名即可
不過是貼言論用的喔...
不是貼廣告用的
基本理念是比照法學院言論廣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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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sie.ntu.edu.tw)
◆ From: 140.112.18.240
※ 編輯: LORDJACK 來自: 140.112.18.240 (12/11 0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