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vjmv (Vjmv)
標題Fw: [大哲] 保齡球賽制&規則
時間Thu Jan 5 15:52:32 2012
作者kiloman (歐歐) 看板: philoACT
標題: [大哲] 保齡球賽制&規則
時間: Thu Dec 22 15:24:58 2011
保齡球
比賽地點:中正大學體育館室內保齡球館,共6場
比賽人數:報名人數不限
比賽用球:中正場館內保齡球或自備用球
比賽規則:
1.一局十瓶保齡球比賽包括十個格。
2.在一格當中之第一次投球擊倒整組(十支)豎立之球瓶時,即為全倒。
3.連續三次投出全倒即為三次全倒。第一次投出之全倒得分為30分。為投出得分
300分,球員必須連續投出12次全倒。
4.一次合法的投球即指自球離開選手,經過犯規線,進入比賽區域而完成。
5.彈回且豎立於球道之球瓶,必須視為豎立之球瓶。
6.在進行合法投球或投球後,選手之身體觸及或超越犯規線,以及碰及球道及其
設施、建築物時,即視為犯規,該球視為已投,其所擊倒球瓶不予承認。
7.選手故意犯規而圖利時,該格之得分作為零分。
8.記錄為犯規時,視為已投球,但所擊倒之球瓶概不予記錄。
9.在助走道或球道之任何部分均不可做記號或使之損傷,變形之物品,或使助走
道或球道改變狀況致使其他選手獲得利益。在鞋底或助走道使用滑石粉、輕石
、樹脂等,以及使用能摩擦之軟橡皮鞋跟,或以任何方式改變走道正常狀態,
均被禁止。粉末也不得帶進選手區域。
10.如選手在比賽中第一次犯規,比賽大會人員將以黃牌警告之(不予處罰)。
11.投球後留下不倒之球瓶位置不得予以改變。其一為因撿瓶機而一位或錯排之球
瓶應留在一位或錯排之位置,而不得用人工改正。
12.採三局總分高者為勝方
雨備方式:賽程同上
注意事項:
1.比賽結果以記錄台登記的比數為準。
2.一切規定依大會宣布為主,若有未盡事宜,得由大會隨時修正公佈。
3.獎勵方式:各項前三名獎杯一座(須視報名人數決定)
4.報名方式採單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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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轉錄者: vjmv (140.112.25.108), 時間: 01/05/2012 15:52:32
※ 編輯: vjmv 來自: 140.112.25.108 (01/05 15: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