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anfred (manfred)
看板NTUPHOTO
標題[聊聊] 致多位分享者
時間Fri Nov 9 18:06:08 2007
首先,我必須說,我這篇發文,跟攝影社沒有任何關係,我跟之前
曾經跟攝影社有的淵源也沒有關係,我也沒有挑釁的意思,更不想
筆戰。我只是用一個,長期閱讀攝影社社版的讀者的心態,來寫這篇
文章。
我必須說,看到如此多的分享,某些是某處的舊文,某些是轉貼,
某些留下一個網址。這樣的分享,我很難感受到分享的真誠。
其次,如果是分享,是否應該考慮一下,讀者需要或是期待怎樣的文章。
分享不在於暴露自己,而在於這樣的東西,或許對於其他人有些許興趣,
或許對於其他人有些許幫助。
然而,我,作為一個單純閱讀者的感覺,這樣一連串的分享,尤其是
少數幾個人的文章遍佈整個攝影社社版,對我個人來說,是一個很大
的閱讀上的困擾。我只是想知道攝影社現在發生甚事,這些小我十多歲
的小孩子們在想些甚麼,玩些甚麼東西。
許多講的好聽是攝影美學,講的難聽是鬼扯的文章,對我來說,
當然,
對更多攝影社的社員,尤其是新生來說,
是一個非常大的困擾。
攝影社,之前有人說過,他全名叫攝影研究社,其實他的全名是攝影
藝術研究社。在鑽研攝影藝術的同時,有很多人是希望在攝影社
玩社團,交朋友,十年後,我們多數人也許都不拍照,也許只拍自己的
兒子女兒,但是這些攝影社的朋友,都是一輩子的好朋友。
因此,我真的覺得,這樣一連串的文章,會讓許多希望加入攝影社的
新生怯步,有些文章,是否請這些希望分享的朋友,留在自己的
部落格,個人版就可。這些名人,如果攝影社的人想要知道你們的想法,
很容易就可以找到你們的部落格,或個人版,無須勞煩將你們的文章
轉錄過來。
建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92.167.90.229
1F:推 anguso:推一下. 學藝術的人容易自我意識型態太強. 11/09 18:29
2F:推 beanwhat:跟學甚麼關係應該不大 應該是要懂得互相尊重 11/09 18:31
3F:→ beanwhat:除了推學長文之外,希望新生們能更踴躍發表自己的心得! 11/09 18:33
4F:推 semicoma:學長你好 我覺得應該是要百家爭鳴 新生有自己的心聲 老鳥 11/09 19:14
5F:→ semicoma:除了找好文拉拔新手外 也可以慢慢有自己作品的個性 算是 11/09 19:15
6F:→ semicoma:解構後重構吧 假如新手多發文分享 其實p的文會被稀釋掉 11/09 19:15
7F:→ semicoma:就沒什麼問題了 不過拜託 互相尊重 不要拿自己的看法強壓 11/09 19:16
8F:→ semicoma:或是否定其他人看法 這樣太可怕了 11/09 19:17
9F:→ powerslide:老實說,我覺得ai-photo版還比較有趣勒 ~~~~~~~~XD 11/09 20:22
10F:推 MuTaBIRDIE:呼呼.... 真的很希望新生們也多多拍照 多多分享阿 11/09 21:12
11F:推 MuTaBIRDIE:(其實最應該加油的好像是我才對 XD) 11/09 21:12
12F:推 fishwalker:問題是現在社版是百家爭鳴嗎? 我跟學長有同感 11/09 21:42
13F:推 mapletune:同感+1 11/09 21:53
14F:推 semicoma:我是說"應該要"(理想狀態) 現在的確不是 所以覺得可惜 11/09 22:04
15F:推 alex76cyn:同感+1 11/09 22:27
16F:推 lys730:P兄你就滾吧 不要人家說這麼明白還死賴著 11/09 22:53
17F:推 powerslide:該滾的是你吧!我可有交社費喔 11/09 22:56
18F:推 lys730:教你不要污染版面喇 社費個雕喔= = 11/09 22:59
19F:推 powerslide:汙染版面?我看閣下的人身攻擊推文才真的是污染版面 11/09 22:59
20F:推 lys730:我提醒你耶 要我攻擊你還有點懶= = 11/09 23:01
21F:→ lys730:不然看你還在那裡裝小丑推文真的有點無言 11/09 23:01
22F:→ powerslide:我貼的東西再不才,也至少是上的了檯面,至於您嗎?除了口 11/09 23:01
23F:→ powerslide:出穢言之外,有啥能耐? 11/09 23:02
24F:→ lys730:所以我沒貼嘛 不要把知識拿來當盾牌 多尊重這些東西吧 11/09 23:03
25F:→ powerslide:您有資格談尊重嗎?口出穢言的小子! 11/09 23:04
26F:推 lys730:不好易斯 我不是D開頭的D頭 這樣可以談尊重嗎 11/09 23:06
27F:→ lys730:你很愛戰 來其他地方戰嘛 到處戰 戰久大家不鳥你 11/09 23:07
28F:→ lys730:也該想想位什麼會這樣 言盡 請D頭大大多參考 11/09 23:07
29F:推 powerslide:跟檢察官說吧!別說我沒警告您,先前的幾位記者和photo 11/09 23:07
30F:→ plusminus:上的了檯面也不一定要po在社板阿~ 11/09 23:08
31F:→ powerslide:critic的二位網友案件在地檢署已經成案了,如果您仍不肯 11/09 23:08
32F:推 rangeouk:樓上竟然吵架了 ORZ..和氣.和氣 社板是快樂的交流區啊... 11/09 23:08
33F:→ powerslide:就事論事,只會人身攻擊,那就法庭見吧 11/09 23:09
34F:推 austin1988:請別在社團戰 11/09 23:09
35F:推 powerslide:我並不想戰,倒是有人追著我跑,非常有趣 11/09 23:12
36F:推 fishwalker:有必要拿訴訟出來恐嚇人嗎? 11/09 23:13
37F:→ powerslide:這算恐嚇嗎?我只要求就事論事而非口出穢言的人身攻擊 11/09 23:14
38F:→ powerslide:我也沒要求您接受我的觀念,我貼的東西,你聽聽就好, 11/09 23:15
39F:→ powerslide:不接受也就罷了,現在居然口出穢言?難道要我提出法律 11/09 23:16
40F:→ powerslide:工具,您才肯停止這種惡劣的人身攻擊行為嗎? 11/09 23:17
41F:推 alex76cyn:這沒甚麼好吵的吧 11/09 23:20
42F:→ alex76cyn:大家會自己選擇喜歡看理論或是看別人拍的好照片 11/09 23:21
43F:→ alex76cyn:如果版主覺得PO特定哪種文章在社版不妥版主自己會山吧 11/09 23:22
44F:推 lys730:穢言在哪裡? 你舉個證吧 剛好也有檢察官在這裡的樣子 11/09 23:28
45F:→ lys730:提醒你看懂文章再說什麼 你就整個high起來了 11/09 23:29
46F:→ lys730:當我沒被嚇過喔= = 11/09 23:30
47F:→ lys730:你是被人戰太多所以動不動要搬出法律嗎 11/09 23:31
48F:推 powerslide:這裡檢察官,您問他看看罵人小丑算不公然污辱,我這可不 11/09 23:30
49F:→ lys730:歡迎啦 如果你覺得你很委屈這樣 11/09 23:31
50F:→ powerslide:是恐嚇喔,而是法律常識喔!再來我也不想嚇您,只是提醒 11/09 23:31
51F:→ lys730:小丑是侮辱喔 跟你戰長知識 謝過謝過 11/09 23:32
52F:→ powerslide:您,網路可不是法律的化外之地喔,不要以為就此可肆無忌 11/09 23:32
53F:→ powerslide:只要是不能證明真假而對對方有人格上貶低的言語都算是 11/09 23:33
54F:→ powerslide:侮辱喔,至於bbs是不特定人都可閱覽的,所以構成公然 11/09 23:35
55F:→ powerslide:並不成問題喔 11/09 23:36
56F:→ lys730:那你先好好證明你的人格跟小丑之間的關係吧 不予置評 11/09 23:36
57F:→ lys730:請不要看不起小丑 請不要侮辱小丑 謝謝 11/09 23:37
58F:推 powerslide:證明?那是你的責任吧!小丑是你說的,是你要質明他的真 11/09 23:38
59F:→ powerslide:真實性才對吧,怎麼變成我的責任了呢? 11/09 23:40
60F:推 mapleshell:本篇文章至此禁推 待版主討論完後正式回應 11/09 23: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