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earyou (打烊了。)
看板NTUND95
標題Re: [公告] 研究室收費事宜
時間Mon Oct 16 00:16:44 2006
※ 引述《WorldKing (天之驕子 皇子N N)》之銘言:
: 各位學弟妹大家好
: 所學會在此向大家報告,各位學弟妹日前已經進入研究室了,
: 所以請有使用研究室的學弟妹將研究室使用費500元交給各室的室長,
: 也請室長將款項收齊後,
: 於星期三(10/18)中午12:30分在學生交誼廳將款項交給所學會會長。
希望下次所學會可以做到最起碼的公私分明,
不要再利用所學會在公開場合為公務行為時,
對特定對象做出幾近誹謗的公開情緒性批評了。
上次碩一抽研究室,本組到了三位左右的男同學,
之後本組同學轉述給我聽,說在抽研究室時,
所學會會長楊育明聽到本組男同學組別之後,
直接答腔:「大陸組喔?我滿不喜歡你們這屆的大陸組,因為有馬文鈺,
他巴啦巴啦巴啦(批評)如何如何......」
楊育明當然有喜歡或討厭一個人的權利,這是絕對的,
但不必牽連本組同學,甚至是在執行所學會公務行為的期間講這些話吧?
大可不必,也不應該。
更甚者,這些言論內容是否涉及刑法妨礙名譽相關罪章,頗值得商榷。
(這時候如果要否認說過哪些話,恐怕會更難看,本組同學不是只有一人在場聽到)
於公於私,都在此提出來讓楊育明與所學會相關人員檢討,
稍微思考一下,在所學會公開聚集碩一各組代表抽研究室時,
講這些話恰不恰當,
不過我也不用楊育明等人什麼道歉,這太虛偽了,
但我話也公開說在這裡,如果楊育明真的感情如此澎湃,
對某些人事物深惡痛絕的程度是還連帶影響本組碩一同學,
那就用施明德建議馬英九改進的方向:「要像個男人」,
我們很多課都修同一堂,有意見,過來當面講,
不要在不該講這些話的場合還公開講,相當的失態、失禮、失格。
如果還是有下次,就跟上次一樣,也跟這次一樣,
我仍然不需要道歉,我會直接提起告訴。
話講明了,希望下次見面的時候還是課堂,不是法院。
: 此外,也請各室室長統計研究室是否有缺書桌及椅子,
: 所學會將在近期進行調查,並將調查結果交由所辦進行處理。
: 感謝各位學弟妹的配合,祝大家一切順心
: 94級所學會 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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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否還記得?共和國的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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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kenneyth:和實情似有點出入,盼板面理性平和 少點激情才能解決歧見 10/16 21:46
2F:→ dearyou:如果有出入那就弄更清楚點,有空來對質嗎? 10/18 21:45
3F:→ dearyou:我完全是按照那天轉述所寫,不多不少,怎麼傳述我怎麼寫。 10/18 21:45
4F:→ dearyou:但如果你堅持有出入,我歡迎弄得更清楚。 10/18 21: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