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aba (流浪到淡水)
看板NTUND92
標題真理大學財經法律系徵求4名碩士畢業專任助理
時間Sat May 2 13:19:01 2009
各位碩士班畢業的學弟妹,真理大學財經法律系應徵4名專任助理,為期一年,希望法律相關系所碩士畢業的學弟妹,有興趣的,請來應徵。相關的公告及辦法如下:
一、依據:「振興經濟擴大公共建設投資特別條例」、「培育優質人力促進就業計畫方案8-大專校院教學、職涯輔導及專案管理人力增能方案實施要點」等有關規定辦理。
f.財經法律學系:四人
(a) 進用人員專長:需為法律相關科系研究所畢業,具有碩士學位者。
(b) 工作事項:本系進用四位教學助理,教學助理一:進用二位從事協助民事法及商事法課程教學輔導工作;教學助理二:進用一位從事協助刑事法課程教學輔導工作;教學助理二:進用一二位從事協助公法課程教學輔導工作。
三、甄選公告
(一)公告時間:自98年4月30日至98年5月7日止。
(二)公告網站:
1.教育部網站(
http://plan5.erp.moe.gov.tw/plan_detail.php?sn=8)
2.勞委會職訓局e-job網站(
http://www.ejob.gov.tw)。
3.本校網站(
http://www.au.edu.tw)。
四、辦理期程
進用時程:
(一)教學(行政)助理及專案管理人:
98年5月18日至99年4月30日止(為期12個月)。
五、索取簡章及報名表:請自行於本校網站下載列印(各項表件內容、格式均不得任意變更,並應使用A4白色紙張列印)。
六、報名時間:自本校上網公告之日起至98年5月7日止。
七、報名資格條件:
(一)以95學年度至97學年度期間畢業之碩、博士為優先延聘對象。
2.教學(行政)助理:為協助大學建置完善之各項教學支援系統,確實提供教師改善教學所需之各項協助,以減輕教師負擔,鼓勵學校於相關教 學計畫中,聘任教學助理(Teaching Assistance),協助教師進行教學或職涯輔導工作,負責教材編寫、教學媒體製作、教學輔導、分組討論、 分組實驗、分組練習、批改作業或其他教學輔助等相關工作。
八、報名方式:一律採通訊報名,不受理現場報名。資料請於98年5月7日前掛號郵寄(以郵戳為憑)真理大學進修推廣教育學院張清惠小姐收25103台北縣淡水鎮真理街32號),逾期恕不受理。
八、報名手續:繳交下列證件影本(報名書表請事先填妥,以A4紙張影印,並依序裝訂於左側):
1.報名表(含切結書)一份。
2.最近1吋正面脫帽半身照片1張(請黏貼於報名表)。
3.國民身分證影本。
4.碩士及博士學歷證件(凡持國外學歷證件者,應另附中文翻譯本及駐外單位驗證證明)。
5.退伍令或免服兵役證明。
6.經歷證件、專業證照。
九、甄選方式:
(一)依報名書面資料提本校甄選委員會審查,擇優通知參加面試。
(二)面試:含工作專業知能及服務態度。
(三)面試成績結果提本校甄選委員會審查後依成績高低錄取,並擇優若干名為備取人員。
十、甄選時間:98年5月14日(星期三)上午13時30分於前至本校行政大樓1樓進修推廣教育學院院長室報到,分派進用單位甄選,逾時未到以棄權論。
十一、注意事項:
(一)所送資料,任用與否均不退件。報名逾期或檢附證件不齊全或資格不符合者,不予受理亦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二)參加面試人員名單及甄試事務公告時間預定於98年5月11日(星期一)下午5時前於本校網站公告,請自行查閱,不另通知。
(三)錄取及備取人員名單預定於98年5月15日(星期三)下午5時前於本校網站公告,並個別電話通知錄取人員。
(四)錄取人員須完成法定預算程序後,經本校通知始至本校人事室報到、簽約,逾期未報到者,視同放棄錄取資格,並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
(五)所繳證件及所載資料事後經查明有偽造或不實,一經查證屬實,錄取自始無效,並負刑責責任。
(六)本公告如有未盡事宜,悉依相關法令規定及本校甄選委員會決議辦理,如有補充事項,隨時公布於本校網站「最新消息」。
十二、本校查詢電話:02-26212121轉1911或1912就業輔導。
詳細資訊:
http://ec90.wwwts.au.edu.tw/front/bin/ptdetail.phtml?Part=PT09040011&PreView=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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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60.12.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