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unaj (荒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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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轉錄][新聞]《鵜鶘檔案》名作家 烏龍查案挨告
時間Sun Jan 14 15:23:31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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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tinmar (tinmar)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新聞]《鵜鶘檔案》名作家 烏龍查案挨告
時間: Sun Jan 14 12:12:42 2007
2007.01.14 中國時報 《鵜鶘檔案》名作家 烏龍查案挨告 閻紀宇/綜合報導
他是法學院科班出身,當過十年執業律師,更是寫了十多本暢銷書、小說多次搬上大
銀幕的大作家。如今他要再度走上法庭,但身分卻成了被告。他是美國小說家約翰.葛里
遜(John Grisham)。
小說暢銷 數度拍成電影
《華盛頓郵報》十三日報導,維吉尼亞州最高法院昨天裁定,葛里遜必須為涉嫌蓄意
對一位婦女凱瑟琳.奧美造成情緒傷害,接受陪審團審判。本案纏訟六年,案情之曲折複
雜,不輸葛里遜自己以驚悚離奇法律案件為主題的作品。
葛里遜現年五十一歲,一九八四年開始寫作,第一部小說《殺戮時刻》反應平平,兩
年後以《黑色豪門企業》一砲而紅,後來的《鵜鶘檔案》(電影「絕對機密」原著)、《
終極證人》、《終極審判》、《造雨人》、《失控的陪審團》不僅洛陽紙貴,而且都拍攝
成電影。他是九○年代以來最暢銷的作家,十八部小說已銷售超過六千萬冊。
查匿名信 發揮看家本領
但從一九九六年開始,葛里遜和一位朋友史旺森的太太持續受到匿名信騷擾,信件內
容相當不堪。史旺森是維吉尼亞州一間學校的棒球教練,葛里遜的兒子也在這裡就讀。後
來葛里遜與史旺森懷疑匿名信來自同校另一名學生家長凱瑟琳.奧美,於是決定發揮推理
的本領,自行扮演偵探調查誰在搞鬼。他們設法從學校拿到奧美填寫的文件,儘管這些文
件被校方蓋上「絕對機密」的戳印,但他們還是弄到了手,然後送交一位筆跡專家鑑定。
筆跡專家判定奧美「有可能」就是匿名信的執筆人,葛里遜便將信件與鑑定報告交給
警方,於是警方找上奧美。據奧美的訴狀表示,她對自己遭到調查大感驚訝,矢口否認匿
名信是她寫的。她並找到另一位筆跡專家進行鑑定,後者判定信件與她無關。同時奧美也
通過了警方的測謊。
奧美在二○○○年將葛里遜與史旺森夫婦告上法庭,指控他們蓄意對她造成情緒傷害
,終於在昨天取得第一回合勝利,維州最高法院認定本案仍應交由陪審團審理。
始作俑者 至今仍是謎團
奧美的律師迪穆洛表示,葛里遜等人對奧美的懷疑「猶如直接取材自葛里遜先生的小
說」,他們的烏龍調查行動已傷害奧美,並損及她的名譽。但葛里遜的律師艾爾布洛堅稱
他絕對無意傷害對方。警方至今尚未查出匿名信的真正作者,成為本案最大的謎團。
葛里遜從一九八一年起在密西西比州當了十年律師,寫作成名後逐漸遠離法庭,一九
九六年再度披掛上陣,演出律師生涯的「告別作」,為一名因公殉職的鐵路工人家屬打贏
官司。此番葛里遜重回法庭,坐的卻是被告席,為的是自己一場烏龍辦案,心中應是五味
雜陳,或許他這回最想扮演的角色,就是他去年才出版的報導文學新作:《無罪的人》(
The Innocent M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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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miuu:最後一句很有趣 01/14 1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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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F:推 gloria0512:今天在報紙上看到這則新聞,第一個想法就是:他的小說 01/14 17:08
3F:→ gloria0512:我一本都沒看耶~ 01/14 1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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