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ilverelf (咖啡~~)
看板NTUMystery
標題[轉載]注意!!逛夜市要小心
時間Sat Aug 6 21:21:35 2005
我朋友在逛士林夜市時,口袋開開,沒裝什麼,反正也不會被別人偷,突然走過某一個道
路中間的攤販,一堆人突然擠過你身邊,覺得沒什麼,反正口袋是空的,也沒東西給他偷
。
不過才往前走幾步,「少年ㄟ~~作賊ㄚ不好歐!」老闆說。
朋友被老闆拉住了,我們當然是驚訝一陣!
「你口袋裡的東西拿出來還我。」老闆說。
我們不理他,我們又什麼都沒做,往前走,突然好像計畫好的一般,身後出現五六個看似
流氓的人:【偷拿別人的通西還想跑,走來去見警察!】說著就被抓回去攤位前。
被拖到老闆身邊,老闆手一伸到我朋友口袋竟然拿出一個東西,明明口袋就是空的,老闆
用很平常的口氣,假裝教訓我們一頓,最後說了一句:「好啦!小孩子,還有前途,不要
報警私下和解好啦!這件東西200,罰你50倍就好。」
一群人,還有6個兇神惡煞看著我們,我們當然也是明辨到底不過老闆卻是無動於衷。
路過的人也好像在看戲,看小偷的眼光在看我們。
好吧!我自認倒楣,去提款機領個10000 出來救人。
老闆拿到錢後,卻在奸笑說:「以後好好做人啊!壞路不能走啊!」
現在,不只要小心被偷東西,也要小心不要口袋被塞東西被當作小偷敲詐!
大家小心啊!經濟不景氣到這樣,請大家告訴大家要小心。
(以下正確方式)---------------------------------------------------------------
我朋友也有發生過,不過是在師大夜市,結果他完全不理會,就跟老闆說:『到警察局啊
!驗指紋就知道了!』
隔天指紋報告出來,結果上面只有老闆的指紋,沒有我朋友的指紋。
後來警察還問我朋友要不要告那老闆!
所以啦!這些混蛋就是抓住一般人不想惹事的心態來敲詐你,以後沒有就沒有,上警局驗
個指紋啊 !別當冤大頭。
千萬別碰那個商品喔!
注意:沒碰到過的東西,事前、事後無論如何絕不碰、不接觸,NO TOUCH
,但也要小心栽贓的東西會往您身上丟,造成假象碰觸;心理學上您99%會去接
,而留下指紋等証據。
簡單不同意任何人開包包,一切到警察局再請警察開封驗指紋,到任何地方無論如何還是
絕不動手碰、不接觸!
最後記得要留彼此指紋以便準備訴訟,保障好人,根絕歪風!
千萬不要有「多一次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態。而繼續危害不曉得又膽小的無辜善良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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