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95404015 (神隱白龍)
看板NTUMT-95
標題[公告] [總務部]本屆報帳的時間及相關事項
時間Thu Nov 1 09:02:13 2007
1)承續上一屆的規定,自"發票日期"開始後的""兩個月""內接受報帳,即超過兩個月,"不"予以
報帳
2)固定報帳時間為星期"一" (當天我才會帶錢來)
3)報帳時務必要持有"發票",沒有的,照先前規定,"不"予以報帳
4)已經給我發票的人,請自己來領錢,一直不來領而超過上述的"兩個月",金額回存郵局,
"不"再接受報帳,發票歸還本人
以上
總務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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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128.114
1F:推 linjanyo:了解 11/01 17:54
2F:推 chuchutrain:有些特殊情況好像還是會沒有發票,如果原因註明清楚我 11/03 16:10
3F:→ chuchutrain:們當初還是可以報的 11/03 16:11
4F:推 b95404015:好的 11/04 19: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