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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轉錄][轉錄]12月21日社團評鑑
時間Sat Nov 23 02:47:13 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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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 題: [轉錄]12月21日社團評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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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 題: 12月21日社團評鑑
發信站: 台大計中椰林風情站 (Tue Nov 19 11:26:35 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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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台灣大學九十一學年度社團評鑑實施要點
目的:藉由社團評鑑,讓各社團有相互觀摩比較的機會,並獎勵優秀社團,以提昇社團活動品質。
主辦單位:學務處課外活動組
時間:91年12月 21日(星期六)
地點: 舊體育館室內及四周
參加辦法
1. 全校社團除自治性社團外【以91年9月繳交社團基本資料卡為正
式社團】,皆得參加資料展示評鑑活動。
2. 評選類別:各社團依據社團性質,自行選定類別參加評鑑,一經選定不得更改。
(1) 學術組
(2) 康樂組
(3) 服務組
(4) 學藝組
(5) 聯誼組
(6) 綜合組
3.社團資料展示內容應參考「社團評鑑評審表」制定。
4.評鑑佈置展示時間:各社團依照指定時間於上午8時至12時於展示地點佈置完成,
逾時以棄權論。
5.資料評審;當日下午1時至4時,由社團評鑑委員會委員評審。
6.社團資料取回:參展社團於當日下午4時至7時取回,逾時未取回者,承辦單位不
負保管之責。
7.參加資料展示評鑑活動之社團應於指定期限內繳交回函資料。
8. 評審標準:參考「社團評鑑評審表」。
9. 評審小組:依據『國立台灣大學社團評鑑辦法』選出之評鑑委員。
獎勵辦法
1.獎項名額:
(1)優等獎:各類組依評鑑成績各取前百分之十。
(2)特別獎:最佳領導獎、最佳活動獎、最佳創意獎、最佳經
費運用獎,各類組依評鑑成績各取前百分之十至百分之三十。
各類組錄取名額之多寡,將考慮各組參加評鑑之社團數量,由承
辦單位召集評鑑委員於評審會議中作適當之修正。
3.補助金發放
(1)優等獎:得獎社團各頒發獎牌乙座、補助金新台幣6000元。
(2)特別獎:得獎社團各頒發獎牌乙座、補助金新台幣3000元。
(3)參加社團補助活動材料費500元。
4.頒獎時間、地點另案呈核。
活動說明
報到及資料佈置
1.活動期間會場設有服務台,當日參加評鑑社團先至服務台報到,領
取相關資料後,再進行資料佈置。
2.參加評鑑社團應將各項資料、相片等檔案,依「社團評鑑評審表」分
別整理,並標明資料名稱,以利評審作業。
3.承辦單位提供參展社團每社長180公分、寬60公分長桌一張。
4.各社團應派代表一人於指定位置待命,以便向評審委員展示並解說社
團資料,未派員解說,概由評審委員依展出資料考評,該社如因而權
利受損,不得據以提出異議。
5.社團如攜帶電腦等設備,應於回函內註明,以便安排電源及位置,若無
註記,承辦單位將不安排,且為避免插座數量不足,請自行攜帶延長線。
九十一學年度學生社團評鑑回函表
社團名稱
社團負責人姓名 聯絡電話大哥大e-mail
解說學生名單姓名 社團職稱
參加評鑑類別 學術組 □ 康樂組 □ 服務組 □學藝組 □ 聯誼組 □ 綜合組 □
攜帶物品:電腦 □ 錄影機 □ 其他 □
繳回截止日期:91年12月13日前
評鑑日期:91年12月21日
評鑑地點:舊體育館
承辦單位 :學物處課外活動組
承辦人:韋樹仁聯絡電話:(02)23638961e-mail:
[email protected]
(各類組可以以e-mail回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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