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irestarbtb (三億光年  )
看板NTUMEB93-HW
標題請問這有要一起租嗎 學士服租借
時間Thu Apr 24 00:09:33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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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託單位: 總務處 保管組
委託人: 李明修
聯絡電話: 33665079
主旨:公告96學年度應屆畢業生借用學位服方式。
依據:本校學、碩、博士服借用要點。
公告事項:
一、借用地點及連絡人:
(一)文、理、工、生農、管理、電資、生科、社科學院(社會系、社工系、國發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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聞所)畢業生請至校總區保管組倉庫辦理借用(位於行政大樓後方進修推廣部大樓及小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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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旁);3366-5079李明修先生。
(二)法律、社科學院(政治系、經濟系)畢業生請至法律、社科學院事務組辦理;2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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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41轉636蔡馨儀小姐。
(三)醫、公衛學院畢業生請至醫、公衛學院事務組辦理;2312-3456轉8092張坤池先生。
(四)進修推廣部畢業生請至進修推廣部辦理;3366-2979褚顯魁先生。
二、借用期間及借用手續:於上班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8時30分至12時,下午1時至5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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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下列方式擇一辦理借用。
(一)個別借用:請於5月26日至6月6日(6月7日畢業典禮當天校總區、法社科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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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進修推廣部可辦理借用至上午12時)至借用地點繳交學位服清潔維護費(學士服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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碩士服150元、博士服200元),再持繳款收據及畢業生本人學生證由經辦人核對相符後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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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借據及領取學位服。
(二)以班為單位統一借用:請班代表或代借人於4月30日至5月2日至借用地點領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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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用學位服名冊及借據」填寫後於5月14日前交回,並於5月21至23日繳交學位服清潔維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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費,再持繳款收據領取學位服。
三、歸還期間:學士服請於6月30日前歸還,碩、博士服請於7月31日前歸還(週一至週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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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8時30分至12時,下午1時至5時)。
四、逾期歸還:逾期歸還者,每逾1日罰繳滯還金新台幣50元(未滿1日以1日計,不含例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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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未歸還學位服及繳清滯還金者無法辦理離校。
五、注意事項:
(一)學位服數量有限,延畢生須俟6月6日當天學位服有剩時才可辦理借用。
(二)已辦妥離校手續之畢業生欲借用學位服,需另繳押金(學士服750元、碩士服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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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 逕至借用地點更換。
,按下列金額賠償:
1、學士服每套750元(帽250元、披肩150元、袍350元)。
2、碩士服每套1,300元(帽250元、披肩500元、袍5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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