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TULibrary (臺大圖書館)
看板NTULibrary
標題Re: [問題] 校友違規 出借證件
時間Mon Jan 21 08:26:19 2013
您好:
圖書館對於違規記點達二點之讀者相關處理如下:
本校讀者:自違規記點第二點起停止其借書權利三個月。
校外人士(含校友):自違規記點第二點起半年內禁止進入本館閱覽,且校友在半年內不得
使用自習室。
國立臺灣大學圖書館 閱覽組 敬啟
Tel:02-33662353
Email:
[email protected]
※ 引述《IDL (IDL)》之銘言:
: 被罰兩點了
: 請問半年到期之前 可以使用B1 K書中心嗎
: 第九條 凡違反本辦法規定事項者,經本館同仁登記違規記點達二點(含)者,除依下列
: 方式處理外,並得在圖書館公布欄公告。
: 本校讀者:自違規記點第二點起停止其借書權利三個月。
: 校外人士:自違規記點第二點起半年內禁止進入本館閱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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