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reiheit (山姆)
看板NTULibrary
標題Re: [討論] 離座超過 30分鐘的規定
時間Mon Jun 19 01:23:23 2006
※ 引述《yepi ( )》之銘言:
: 你好
: 我是台大的學生, 最近常去總圖樓上唸書
: 由於最近期末考週, 所以館方規定離開座位必須填寫 離座單
: 限制 30min內必須回座位, 不然就要移除個人物品, 把座位讓出來
: 此項立意是好
: 但能否寬容"用餐時間" 延長為 1hr ?
: 可仿效 b1自息室 AM11:00-PM1:00(?) PM5:00-7:00 此段期間內不取締
: 今天特地到櫃檯詢問工讀生說:[吃飯時間也是要 30分鐘內回來嘛 ??]
: 工讀生的答覆是:[因為樓上主要是給查閱書籍的人座位, 如果要唸書請到b1]
: 但是很奇怪的一點是: 就算是在樓上查閱書籍...中午時間也是要出去吃飯阿 XD
: 30分鐘內回來怎麼可能來的及呢 ??
: 光是走路到最近的活大來回就要快 15分鐘, 剩下 15min吃飯會不會太趕了呢?
: 更遑論到後門的餐廳或者是其他地方用餐
: 因為現在是期末考週, 在樓上唸書的人增加許多, 所以才有必要填寫離座單
: 以確保座位能更有效率的使用
: 總圖樓上這麼多座位, 應該不單只是為查閱書籍的人設計
: 當然
: 如果我帶著自己要唸的書進來, 再拿幾本總圖內的書放在桌上翻閱
: 降我也可以主張是在"查閱書籍"吧 XDD
: 當然, 填寫離座單用意是好的
: 只是希望能有多點彈性, 用餐時間不取締, 可以讓大家安心去吃飯
: 謝謝~
我的看法恰恰與你相反。
總圖樓上書庫區的座位,目前規定就是提供給在書庫看書的人使用的。
對於這個規定,當然可以討論,不過目前這個規定是存在的,
而且我認為還算合理,因為已有地下室自習室。
既然目前樓上的座位是提供查資料的人使用,坦白說,
允許離座30分鐘已經是太寬容了,甚至已經有違規範目的了。
圖書館樓上的位子,是給查資料的人用的,不是K書中心。
基本上,每個人如果沒有坐在某個位子上,
就不應該主張其對該位子有任何權利。
用書本、東西佔位子,雖然是常見的行為,
但不因此就表示這是一個正當的行為。
而且從資源有效利用的角度而言,這樣顯然是很沒有效率的一種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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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am s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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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12.231.213
1F:推 rayko:推~ 06/20 17:56
2F:推 HeroLee:對呀~回來沒位子再找就好啦~ 06/21 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