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dboy (rookie!!)
看板NTULibrary
標題[問題] 總圖一到四樓兩側自習桌?
時間Fri Apr 14 00:56:15 2006
請問原先的規定是否容許讀者在此使用筆記型電腦??
如果不行的話
是否該加以控管??
尤其是那裡又設置了那麼多的插頭 又有隔間
對筆電族來說 既隱私又省電
多麼舒適阿 上逼上到爽
(論文族或報告族別argue 總圖不是全給你們用電腦的 你們有該去的筆電區
相對地 我們讀書族需要一個安靜的空間 僅是如此而已)
可是犧牲的卻是一大群和其中考奮鬥的人之安寧
我認為道德勸說是無效的
該撤的就該撤 (沒錯 我就是指那些取之不盡 用之不絕的插頭)
希望相關人員看到我的意見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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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7.59
※ 編輯: kdboy 來自: 140.112.7.59 (04/14 00:59)
1F:→ elitee:別把自己的不專心牽扯到別人 04/14 08:38
2F:→ kdboy:干你屁事 04/14 17:20
3F:→ elitee:那別人用筆電干你屁事 04/14 17:43
4F:→ kdboy:很簡單 他妨礙我使用圖書館安靜空間的權利 僅是如此 04/14 18:20
5F:→ kdboy:不跟你吵了 反正你也不是相關人員 04/14 18:29
6F:→ lawagav:只有掛牌子的才有規定不能用‧其它的就自由使用了 04/15 02:34
7F:→ lawagav:另外我要說的是,筆電也是自修的工具;妳不爽就去有限制的 04/15 02:35
8F:→ lawagav:區域讀書吧! 04/15 02:39
9F:推 brillante:推樓上。:p 04/17 00:33
10F:→ brillante:照這樣說,要唸書也該到自習室。筆電也是對照找資料的工 04/17 00:34
11F:→ brillante:具之一,只要不是在限制區域,就沒有違規。 04/17 00:34
12F:推 manchun:那邊有"筆記型電腦上網服務"的網路孔耶 04/20 2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