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oftblue (平淡的滋味)
看板NTULibrary
標題Re: [心得] 寄放筆電
時間Mon Apr 10 19:14:17 2006
: 我知道這只是小事 沒有什麼權益損害之類的
: 但我覺得 真的很對不起那個好心的工讀生
: 我想他也是抱著想方便讀者與學生的心態吧
: 如果 這樣就因此被(上級?)罵
: 這樣下去培養的工讀生 應該也只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態吧
: (標準的公務員....)
寄放物品看似小事
其實很容易衍生出一些問題出來
聽說以前有服務台好心讓人寄放
沒想到物主回來的時候
硬說袋子破掉是服務人員用壞的
要服務人員賠錢
這個時候假如你是那個服務人員
就算真是委屈的也很難說得清楚
那只是袋子破掉
如果物主要說裡頭有十萬塊現在不見了
他就是硬要凹怎麼辦
雖然說他沒有證據是服務人員拿的
不過原本應該只是簡單的寄放
也能夠鬧得很大
我覺得圖書館提供寄放的服務是可行的
但要有一些寄放的規定和機制
(在經費不足的情況下假如還有辦法的話)
可是就這個個案來說
假如我是那個工讀生我實在不敢
更何況寄放的又是貴重的筆記型電腦
也許大家會覺得發生"意外"的例子不多
助人為樂 做人不應該太冷漠
我只是覺得關乎於財產財物的事情
不論是個人或是公家機關都應謹慎其事
以上純屬個人意見
: 如果妳就是那位工讀生有看到的話
: 在這邊真的很不好意思 讓你被罵還多跑過來一趟....^^|||
: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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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softblue 來自: 140.112.234.29 (04/10 19:17)
1F:→ lawagav:可以定好規則避免類似情形‧總之希望學校能體恤學生 04/10 21:31
2F:推 eleven1018:任何公共場所,保管自己物品本來就是應該的 04/11 15:45
3F:→ eleven1018:所以如果怕重,就儘量別帶吧! 04/11 15:46
4F:→ lawagav:就是因為需要才會帶‧不然誰要帶近3Kg的重物在身邊呢? 04/11 17:22
5F:推 semmy:特地帶來為了給圖書館保管嗎? 04/12 09:44
6F:→ lawagav:買筆電也花了不少錢‧不用這麼愷!就像你來自修室是讀書 04/12 10:37
7F:→ lawagav:而不是看前面的阿姨吧?! 04/12 10:39